法院扣划儿子存款支付八旬老父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1-12-23 点击数量:1304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邓正灿日前,年近八旬的黄某在官渡口法庭领取了720元的赡养费。

 黄某系巴东县官渡口镇四季坪村村民,因赡养问题于2010年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于20101230日达面调解协议:黄氏兄弟自201111日起每人每月给付黄某赡养费60元。调解书生效后,黄某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均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主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小儿子黄某某拒不履行。黄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向法院申请执行,黄某某得到此消息后,即外出务工以逃避执行。

受案后,执行人员来到黄某某家中,给家属做工作,希望配合法院执行,以便化解双方矛盾,黄某某的家属不愿配合法院执行,也不透露黄某某的联系方式,致使执行陷入僵局。法院经过多方查询,得知黄某某在巴东县官渡口信用社尚有一定数额的存款后,遂裁定扣划了黄某某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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