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鄂2823执恢674号竞拍通知书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通 知 书
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
关于被执行人蒋川没收财产一案。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28刑初19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本院依法通知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并将在本通知送达后发布第一次拍卖公告,对被执行人蒋川,案外人陈红莉所有的位于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五、六组B-CB-506号房屋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相关拍卖信息请浏览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8/07)。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收到本通知书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联 系 人:执行局财产处置组
联系电话:0718-4336454
联系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5号执行局3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