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 | “游戏陪玩”不付尾款 法院判决:必须支付
近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游戏陪玩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5年10月,原告谭某与被告罗某某通过微信互加好友,双方口头达成游戏陪玩服务协议,约定由谭某安排陪玩人员为罗某某提供游戏技术支持、组队聊天等陪伴式服务。同年12月,双方对已产生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确认罗某某尚欠7600元。此后,罗某某陆续转账3904元,但剩余3696元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谭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服务合同的核心在于一方依约提供服务,另一方接受并支付对价。游戏陪玩作为游戏产业的衍生分支,提供的是技术支持和情绪价值,服务内容明确、收费模式清晰,属于合法的服务合同关系。谭某已按约定组织陪玩人员为罗某某提供服务,罗某某理应支付相应费用。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罗某某向谭某支付剩余服务费3696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陪伴经济”催生了陪玩、陪聊、陪诊等新业态,既满足大众多元消费需求,也为社会提供了灵活就业渠道。但任何新兴产业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发展,诚信履约、依法维权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对于从业者和消费者而言,增强法律意识、注重证据留存、理性约定条款,是在新兴市场中保护自身权益的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