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起纠纷 耐心调解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4-12-16 点击数量:766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薛海欧 李辉1211日,官渡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337,谭某与袁某、陈某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所有建筑材料由袁某、陈某提供,谭某负责修建。2014年初,谭某将房屋交付给袁某、陈某使用。经结算,袁某、陈某下欠谭某工程款200960元。谭某多次要求支付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袁某、陈某支付欠款200960元。

官渡口法庭受理后,查明袁某、陈某并不是刻意拖欠尾款,而是要求谭某处理好房屋漏水等问题。承办法官向芳综合分析案情后多次主持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约定袁某、陈某支付谭某欠款165000元,房屋漏水等问题袁某、陈某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