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官渡口法庭“三端发力”打造“四源共治”新“枫”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巴东法院官渡口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强化末梢担当,在矛盾纠纷前端、中端、末端“三端发力”,推动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用心、用情、用力让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我们公司不是不给租费,实在是经营困难,缓过劲来一定会给齐租费的。” “你们民营企业的困难我们也知道,但是集体利益也不容损害,希望法院能帮忙找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近日,巴东县官渡口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湖北某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因房屋租金给付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遂闹到了官渡口法庭。 法庭经审查,认为本案当事人就合同履行情况、结算金额等均没有较大争议,考虑到湖北某无纺制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萎缩,导致企业运营出现困难,就迟延交付租金等违约行为不存在主观恶意,而巴东县官渡口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厂房的出租方,面临着集体利益受损的风险。为快速化解矛盾,平衡双方利益,将损失降到最低,既保证集体利益得到维护,又不至于让小微企业陷入困境,法庭迅速通过庭内调解平台“四心工作室”,将该案指派给驻工作室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对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争议焦点,在承办法官专业指导和联调团队调解员耐心沟通下,巴东县官渡口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减免租金21870元,自愿放弃违约金284000元,并就调减后的合同余款约定分期付款。此后,湖北某无纺制品有限公司按约腾退厂房并主动履行了第一期支付义务,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在诉源治理前端,官渡口法庭发挥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搭建“四心工作室”,特邀人民陪审员、基层乡贤、村社干部等自治力量,大力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机制,由法官指导化解婚姻、赡养、土地等邻里“小事”;在非人民法庭驻地东壌口镇建立巡回审判点、在未诉时适用诉前财产保全......以多元协同力量从“前段”发力,切实从源头共同守望“无讼”愿景。 “看着当事人还未走出法庭就能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的确是成就感满满。”刚从执行员转任员额法官的谭晶无不欣喜地的说道。 2024年5月,邓某走进法庭,状告自己的老友张某借款不还。邓某起诉时内心纠结的说,“走进法庭其实并非心之所愿,若不是自己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绝不会将自己的多年好友诉至法院。”承办人谭法官为避免邓某因一笔债务失去至交,便迅速与张某取得联系,将邓某的想法告知,同时也向张某详细讲解了法院速裁程序的相关内容。张某表示非常理解邓某的举动,十多年的债务一直压在自己的心头,当初因为兄弟情义邓某帮忙度过危难,自己本不应辜负这份友情。立案仅十天,张某便从外地专程赶回来进行案件速裁,并按照速裁内容一次性将借款及利息支付给了邓某,多年的好友握手言和,载笑而归。 在诉源治理中端,官渡口法庭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大力推行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严控程序转换、审限变更、促使自动履行,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定分止争,力推案件“一次性解决”,以质效推动“中端”矛盾纠纷向“止纷息争”用力。截止2024年5月,官渡口法庭民商事案件一审简易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96.5%;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7.19天,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足8天。 大多数人的十八岁生日要么是在青青校园与同学渡过,要么是在温馨四溢的家中与家人共庆,而小景的十八岁生日则是独自走进法院领取未成年时的抚养费,泪眼婆娑的她那一刻既是孩子又是大人。 小景系李某某与张某之女。李某某(男方)与张某(女方)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小景。2015年携手走过十年婚姻的李某某与张某因家庭矛盾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小景随李某某生活,张某净身出户,并约定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正常生活和婚姻自由,今后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与对方无关。 张某与李某某协议离婚后,小景一直跟随李某某居住生活。天有不测风云,陪伴小景成长的父亲因病去世,小景跟随祖母生活至今。张某再婚生子、经济拮据未对小景履行抚养义务,小景祖母自知已经耄耋之年,抚养能力有限,小景无奈将亲生母亲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小景自李某某去世次月起至小景十八周岁止的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官渡口法庭多次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并以“书面敦促+电话提醒”的方式,督促张某主动履行裁判义务,最终该案履行在“执前”,实现了“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 在诉源治理末端,官渡口法庭看大局、跳出审判看发展、跳出案件看效果,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将财产保全、判后答疑、巡回审判、法治宣传、风险预警、司法建议、诉源分析等工作融入审判日常,有效减少上诉、执行、信访等“衍生案件”,以服务延伸实现“末端”矛盾纠纷“标本兼治”的效果。 截至目前,官渡口法庭受理案件280件,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24.6%,自动履行率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