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大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发布时间:2008-02-28 点击数量:1181

根据司法警察的性质、任务及特点,为更好地使司法警察在完成各项任务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司法警察整体素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组织教育和训练,使之成为政治过硬、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队伍,随时完成上级法院和院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处置好突发事件发生经及有关防范措施的落实。制定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一、组织领导

教育、训练由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做到集中人员、保证时间落实,通过教育训练,使法警工作适应新形势,快节奏,高效率的需要。

二、训练的方法

按训练实施计划表由大队长、政委或请武警部队教官组织施教。

三、训练内容及时间安排(时间每年度10月中旬集中训练10天)

1、立正、稍息、跨立;(1小时)

2、停止间转法;(1小时)

3、前进与立定;(1小时)

4、齐步走与立定、跑步走与立定、正步走与立定;(各1小时)

5、敬礼;(半小时)

6、检查验收;(半小时)

7、值庭、徒步押解、捆绑;(1天)

8、擒敌拳(1-16动);(4天)

9、射击训练;(1天半)

10、理论训练六四手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79工微型冲锋枪;(半天)

11、实弹射击;(1天)

12、组织验收;(1天)

组织验收主要对训练的科目进行验收,看是否通过教育训练达到目的使在今后的训练中重点突破难点。

四、训练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严格要求;

2、团结同志、尊敬教官、严格训练、勇于吃苦;

3、艰苦朴素、严防事故、确保安全、禁止饮酒;

4、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五、小结

通过教育训练,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好人好事,批评在教育训练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育、训练达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