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千万“驶”不得
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巨大
已成为人身安全的一大杀手
现在正是夏天 邀上三五好友
直奔夜市门口 整点烧烤啤酒
但小编提醒
宁可醉宿街头 也勿驾车“刑”走
2023年某天晚上6时许,被告人邓某某与朋友在某餐馆吃饭饮酒,感觉没喝过瘾,遂又与朋友前往附近夜市宵夜饮酒,酒足饭饱后,邓某某步行回家。同日晚上11时许,本来已经洗漱准备上床睡觉的邓某某,突然接到晚上一起宵夜张某某的电话 喂,兄弟,睡了没,今天喝醉吧 我没事,清醒的很,这才喝多少 那你能开车送我回家吗 没问题 遂邓某某开车到夜市门口,接上张某某,送他回家,在行驶到野三关镇某小区停车场附近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倒路边护栏,事故发生后,邓某某第一时间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邓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遂将其带至野三关派出所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2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经恩施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邓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42.8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邓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应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案发后,鉴于被告邓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理。 综上,巴东法院以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也许,你的酒量很好 一场宵夜下来,世人皆醉你独醒 也许,你的车技超群 一路驾车驶来,漂移压弯你都行 也许,你的朋友很多 一个事故发生,众人安全你判刑 但是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莫放松警惕,抱有侥幸,以身试法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