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口法庭:践行“枫桥经验” 点亮司法明灯

发布时间:2023-02-23 点击数量:895

官渡口法庭

倾情调解

点亮司法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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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口法庭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秉承“为民司法,及时高效化解矛盾解纷”的审判工作核心理念,充分发挥“女子法庭”优势,结合法律刚性和调解柔性,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体系,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23年2月21日,官渡口法庭充分利用多元解纷机制成功调解一起特殊人群离婚案件,在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点亮了群众心中的司法明灯。



案件详情







余某某(女)与税某某(男)离婚纠纷一案中,二人皆存在视物障碍,均以按摩理疗维持生计。双方姻缘也自在按摩理疗店工作时开始,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余某某与税某某生育一子小税,但因双方在生活习惯、性格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双方自2018年分居至今,感情淡薄。2023年2月2日余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税某某离婚。



法庭调解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视物障碍,不能像其他当事人一样正常参加诉讼,便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此后,法庭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谭贤学上门了解案情,并给税某某及其家人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开庭当日,余某某离婚态度依旧很坚决,经承办法官及法律援助律师长达两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达成后,双方冰释前嫌,一同前往学校看望婚生子小税。
近年来,官渡口法庭努力“践行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纠纷综合协调模式,对涉残障当事人多举措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给予特殊群体充分的司法人文关怀,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并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通过对案件的公正处理,注重以案释法扩大社会效果,以唤起全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温暖群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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