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三措施促执行

发布时间:2008-01-07 点击数量:366
2007年5月23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一再调解、督促下,被执行人刘兴军到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履行了下余赔偿款 5000元,使一起赔偿金额达4万多元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圆满执行完毕。截止目前,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29件,执结226件,执结率为68.67%,其中和解案件120件,和解到期案件114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执结率为100%。

今年以来,巴东法院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努力探索执行和解方法,大力推行案件和解,有效缓解了执行难,促进了执行工作。但巴东法院同时也发现在执行中存在部分被执行人利用和解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的现象。为此,巴东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案件和解措施。

该院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采取“以法醒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宣传使当事人明白不主动履行和解的法律后果;加强承办法官的监督职责,要求承办法官督促被执行人全面履行和解协议,督促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并将执行和解案件的当年完全履行率计入干警业务考核成绩,作为评优表模的依据;推行案件和解担保,根据案件的情况,适时要求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或担保人进行担保,确保执行案件完全履行。

巴东法院通过实施三项措施,提高了执行和解案件的执结率,消除了“和而不解”的现象,实现案结事了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