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店子法庭调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14-11-28 点击数量:649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谭传文)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易某将同村村民张某告上了法庭。日前,茶店子法庭成功调解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易某与张某均系巴东县绿葱坡镇西坡村村民。2014102日中午,易某驾驶一辆二轮轻便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茶磨线上相向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易某左小指断离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易某住院治疗期间,双方达成了口头的赔偿协议。出院后,张某反悔与易某达成的口头协议,拒绝赔偿。2014117日,易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茶店子法庭受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同村村民,没有多大的矛盾,遂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张某当场给付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