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8-01-08 点击数量:377
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1月8日在巴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廖学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及2008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在全州基层法院五项综合指标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省高院授予“规范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一、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审执工作

2007年,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促进司法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50 件,审结1326件,审结率为98.22%。与2006年相比,受案上升18.83%,结案上升17.65%;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73件,执结864件,执结率为98.97%,执行标的额为2027.16万元。与2006年相比,收案上升48.97%,结案上升48.96%。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严厉打击抢劫、伤害、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同时,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以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成功审理了田经虎等人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潘家崎贪污、受贿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二是依法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全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40件,调解并赔偿到位的36件,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依法公开审判、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环节上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7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件,审结107件,审结率为96.39%,判处犯罪分子141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5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

(二)搞好民商事及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民商事审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一是及时审理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促进招商引资,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10件,审结1191件,调解661件,撤诉217件,调撤率为78.75%,与2006年相比,调撤率上升10个百分点。

行政审判努力探索协调处理机制,坚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原则,更好地密切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9件,审结28件,协调解决14件,占审结案件的50%。

(三)执行工作稳步推进,“执行难”问题进一步缓解

执行工作进一步创新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全力破解“执行难”。一是强化执行手段。坚持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监督和参与执行,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法院主办、社会支持、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二是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引入执行听证制度,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积极参与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实行执行案件全部在网上公开。三是推行和谐执行新理念。通过采取和解执行、担保执行等措施,努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8月,执行局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二、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2007年,县人民法院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积极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完善亲民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一是把信访接待室办成当事人之家,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办理,热情迎送,真心服务;二是把立案窗口办成“便民窗口”,向群众提供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引导群众行使好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三是设立流动法庭,深入到乡镇、村组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宣判,及时化解群众矛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

2、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为民的23项具体举措及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诉讼费交纳办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全年共减、免、缓交诉讼费9.2万元,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同时,向上级法院争取执行救助资金7万多元,解决了部分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3、依法妥善处理涉诉信访,促进和谐有序信访秩序的形成。一是成立申诉复查小组,进一步畅通申诉再审渠道,及时处理申诉信访案件。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推行初信初访由原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接待的新机制。三是建立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理顺当事人情绪,防止当事人越级上访。四是加强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台帐齐全,登记完整,一人一档,一事一卷;全年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51件,处理并完全息诉息访49件,息诉息访率达96.07%。

三、增强司法能力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07年,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1、以院庭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抓龙头,带队伍。一是按照团结、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自觉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自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按照懂业务、精管理、善协调的要求,加强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营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司法能力和执行力。

2、狠抓审判作风建设,推进文明创建。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的教育活动,把专项教育活动与开展党的作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干警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使全体干警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升。

3、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廉洁意识。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不断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责任。二是实行机关作风巡查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干警的纪律作风。三是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在各单位设兼职廉政监督员,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四是经常开展廉政教育。以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片等形式为载体,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加大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先后组织4名庭长和15名法官参加了州中院组织的庭长培训班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完成了基层法官轮训工作;积极向中院争取,从2006年度办案能手中选拔2名法官到中院学习锻炼;同时,邀请中院法官到我院进行《物权法》专题培训,并自行组织了4次专题业务讲座,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07年全国司法考试,我院4人参考,3人以高分通过,通过率达75%,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巩固司法保障意识,夯实基层基础

一年来,我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和优良的管理服务。

1、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院按照建设标准化、学习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考评量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的建设和管理。各人民法庭认真办理辖区内的各类案件,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五个人民法庭均取得了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发回的好成绩,结案率均超过95%,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沿渡河法庭还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2、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以制度管理为龙头,把制度建设融入到立案、审判、执行及机关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一是修改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突出以立案庭为核心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审限跟踪,杜绝“超期审结”现象的发生。二是修改完善了《年度工作业绩考评办法》、《执行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等制度,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激发干警潜能。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司法管理工作和各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经费,为一线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

3、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保障职能。2007年,我院继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在《诉讼费交纳办法》实施后,认真做好法院案件增多,办案成本增加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大茶店子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力度,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年后可望交付使用。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合理更新办案装备,按时完成了法院三级专网、电子政务网、可视电话会议系统建设以及满足死刑二审案件开庭需要的法庭建设,提高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

五、争取领导,服从监督,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

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司法理念,主动争取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1、主动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始终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法院工作重大部署、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法院改革的重大举措、重大事件处理等,及时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各项规定,通过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审议意见、走访人大代表等方式,征询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的规定》,选配具有较高政策理论、审判业务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人员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2007年5月,我们走访了沿渡河集镇部分人大代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建议,了解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司法需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严重妨碍重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案件16件,特别是对妨碍罗坪地灾治理和沪蓉(西)高速公路野三关收费站建设等案件精心组织,积极疏导,及时排除妨碍,确保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积极协助搞好三峡库区和水布垭库区的清库以及清太坪、官渡口供销社的改制工作,特别是在水布垭库区的清库中,通过我院深入细致的工作,15户移民在2天内全部主动搬迁。三是做好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快审快执,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对重大敏感案件,通过专题汇报、《案情快报》等形式,向党委、人大汇报,与政府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影响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发生。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各项权利。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和执行案件31起,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全年共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文章400余篇,并在积极筹备开通全州基层法院第一家网站——《巴东法院网》,为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之所以取得了新的进步,荣获了“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这是县委领导和县人大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还有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日趋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制约了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断层的状况日趋明显,干部“青黄不接”的问题比较严重。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涉执信访不在少数。四是少数法官素质不高、缺乏敬业精神,个别案件质量不佳,效率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同全院干警一道,努力加以解决,也衷心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三件大事,全力“打造和谐团队,推进和谐司法,构建和谐法院,服务和谐发展”,努力实现“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履职尽责有新特色,服务发展有新作为”的工作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队伍建设有新成效。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开展“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按照县委提出的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结型、廉洁型”班子,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班子建设。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审执工作有新进展。

一是继续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切实防止超期羁押、超审限现象发生。二是充分发挥院庭长和案件指导、督导的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减少改判、发回案件,努力提高案件维持率。三是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处理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刑罚的关系,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减少涉诉上访。四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落实执行监督制度和执行公开制度,进一步缓解“执行难”。

(三)以提高司法效能为目标,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

一是努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管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硬件设施的综合效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办案效率。

(四)以关注民生为要旨,司法为民有新举措。

一是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二是完善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三是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逐步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四是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合理表达诉求。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任重道远。我们决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辱使命,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实施“产业兴县、科学发展、和谐惠民,全力打造实力巴东、活力巴东、魅力巴东”的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