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全面部署新修司法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27 点击数量:1233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向 红2011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修订后颁布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2011)42号),对涉及民事、执行以及赔偿案件的司法统计报表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的司法统计报表为三类7张,其中民事类4张,包括民事一审案件统计表(表一)、民事二审案件统计表(表二)、民事再审案件统计表(表三)、特殊程序案件统计表(表四);执行类1张,即执行案件统计表(表五);司法赔偿类2张,包括(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案件统计表(表六)、(赔偿委员会受理和重新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统计表(表七)。

2011年3月最高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司法统计报表布置工作会,之后,各级法院层层部署,积极落实。基层法院的数据是统计的基础和来源,巴东法院党组对此次报表修订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贯彻落实。

一是派员参与培训,及时上传下达。巴东法院专门派出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司法统计的法官参加省高院组织的2011年4月7-8日司法统计培训。在培训期间,该法官认真听取了省高院有关人员的讲课,详细作出笔记,认真上机练习,分析提出问题并与高院授课人员进行交流。培训结束后,立即将新司法统计软件予以安装,并开始试填报。由于新报表尚处于试运行阶段,软件也尚有不足,通过试填报,巴东法院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中院请教和沟通,并将上级法院的信息及时传达下去. 审管办随即安排将新报表样式下发给各个业务庭室及人民法庭,并组织所有做报表的人员仔细认真学习填报说明,对涉及本院报表修订的部分详细讲解,提请注意。巴东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谭国元副院长到会发表讲话,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司法统计报表是反映法院案件情况的晴雨表,关系法院绩效考核大局的重要意义,因而要求大家认真履责,详细如实统计,并要求各庭室庭长切实负起责任,要对每一份报表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是更新报表软件,确保信息最新。报表软件是司法统计数据的载体,正确使用软件才能做好统计工作。省高院组织司法统计培训时拷贝给各个法院的软件并非最终版本,需要及时更新,下载补丁。巴东法院审管办根据高院的指导,随时留心省高院内网上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在最高院的电子邮箱里获取相关更新程序和情况说明,并安装试用,确保获取最新的报表信息。对于试用软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最高院技术人员咨询,寻求解决。通过以上措施,巴东法院已安装新司法统计软件,安排补录1-4月数据,5月数据也已经按照新报表样式予以采集,并录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