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啃食”生态,司法判决“回填”青山

发布时间:2025-12-02 点击数量:133

近日,巴东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理,彰显了法院以专业之力筑牢生态屏障的坚定决心。


图片

被告人王某某本是当地一名护林员,肩负着守护绿水青山的神圣职责。作为生态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保护野生动物本应是其基本职责。然而,正是这位本应是“守山人”的角色,却成了“毁山人”的典型。

2024年,王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网上购买逆变器,在自家及其他山林中架设近千米捕猎电网,非法捕猎野猪10头、麂子5只,并将捕获的野猪和麂子食用或出售给他人获利。

图片

巴东法院引入生态价值损失赔偿机制,要求王某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这笔赔偿金的计算并非基于野生动物的市场价值,而是从恢复生态功能的角度进行核算。这一数字的背后不仅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量化,更是司法实践对“两山”理念的深刻诠释。

巴东法院环资审判庭设立以来,始终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江碧水。积极构建“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修复赔偿制度,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与行政执法联动,让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同频共振。



巴东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之笔描绘绿水青山,以法治之盾守护万物生灵,让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都成为生态文明的生动注脚,让司法保护的春风吹拂长江两岸,共同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