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冒充精准扶贫巡查员到贫困户家中盗窃 被巴东法院判刑

发布时间:2019-09-10 点击数量:585

当下,全国精准扶贫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中,国家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推动精准扶贫,扶贫干部也在积极努力地为扶贫事业而奋斗。

然而,一些骗子却借着“精准扶贫”的旗号,趁机打起了贫困户的主意。他们利用贫困户单纯和急于摆脱贫困的心理进行犯罪活动,实在是可恶。

近日,罗某令、杨某春冒充国家精准扶贫巡查员盗窃老百姓钱财,被巴东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两年四个月。

2018年11月底,罗某令邀约杨某春冒充国家精准扶贫巡查员骗取农村老百姓钱财,杨某春同意。

    2018年12月2日,罗某令、杨某春携带事先伪造好的巡查证、巡查报表、巡查专用章等资料,窜至建始县茅田乡某村村民李某忠家中,冒充建始县精准扶贫巡查员骗取李某忠信任后,以发放扶贫款为由获取李某忠银行卡及密码,并趁给李某忠照相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银行卡将李某忠的银行卡调包换走,后取走卡内现金6800元,并均分。

    2018年12月4日,罗某令、杨某春窜至巴东县大支坪镇某村村民周某朋家中,冒充巴东县精准扶贫巡查员取得周某朋信任后,采取上述相同的方式获取周某朋的银行卡及密码,并趁给周某朋照相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银行卡将周某朋的银行卡调包换走,后取走卡内现金14000元,并均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令、杨某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巴东法院依法判处罗某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杨某春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罗某令、杨某春违法所得20800元,返还给被盗主李某忠6800元,周某朋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