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尖锋舞者

发布时间:2012-05-14 点击数量:830

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尖锋舞者

 

2012年全州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体会文章(三)

 

巴东县人民法院     陈 瑶

 

当人生旅途匆匆向前迈进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问自己:“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回答。记得几十年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走进兰考一位老农家时,曾经说过一句让后人广为传颂的话:我是您的儿子。短短一句话,跃然而出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更是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挚诚的心。政法干部,共和国的卫士,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曾使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政法干部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默默奉献。

2008年,我有幸成为了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干警,我深深地明白,从进入法院工作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与责任、奉献、使命结下不解之缘,因此,我时刻在心里提醒自己:要心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日子,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工作中除了依法行使审判权外,还要学会调和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婚姻家庭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子。如果就案办案,可能带来亲情决裂等一系列的后遗症。针对这一点,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为立足点,我和同事们将调解工作贯穿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用真情感化、引导当事人积极修复亲情,化解纠纷,在法律限度内做到情理相融、情法兼顾。

2009年,我们庭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面对积怨已久的父子矛盾,我的同事没有进行简单的判决,而是自受案以来,一直保持与这对父子交流。通过了解,其实该案的原告非常渴求父爱,由于心理上得不到父亲的爱,因此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想要引起父亲的注意。而他的父亲,只是因为不愿意与前妻有太多的接触,才对孩子表现出冷漠。既然父子都还关心着对方,那么他们缺乏的只是一个契机,一个说出心里话的交流平台。作为法官,我们正好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考虑到原告要读书、被告要上班,因此,同事们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约他们在周末时间进行调解,给他们提供一个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虽然大家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但当我们看到这对父子相拥而泣时,我也由衷地为他们感到高兴。

一个家庭的和谐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虽然案件不大,但我却开始明白,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要从每一个案子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做实实在在的事。

马克思说过: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们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法官是是非曲直的评判者,是法律权威、法律信仰的维护者,是社会公平的传递者,是国家法律作用于人的具体权利义务裁判权的实施者,是宪法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这就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使命。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要做审判事业的忠诚者和信守者,使公平与正义具备法律的刚性、道德的柔性。同时,必须担当起引领社会向前发展的使命,当好社会公平正义防线的守门人,社会主流价值取向的引领者,还要有以天下为公的奉献精神,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肩负起法官应该担当的责任。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要做的,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如春雨般滋润法制这片热土;我们要做的,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在法治发展的道路上默默奉献,无怨无悔;我们要做的,就是以勤奋、朴实、兢兢业业的态度,在神圣的国徽和天平下,执行国家法律的尊严,这是我们的使命,更是我们的担当!都说法官是尖锋上的舞者,那么,让我们不辱使命,在审判岗位上撑起一片公平与正义的青天,为法治天空增添一份晴朗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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