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投资环境,净化市场秩序
优化投资环境,净化市场秩序 ——政法干部在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和全国先进自治州建设中的使命与担当 2012年全州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体会文章(三) 巴东县人民法院 谭 林 无论是武陵山实验区建设也好,还是全国先进自治州建设也好,摆在恩施州的首要任务仍然是发展经济。因为我们恩施州的最大的州情是经济发展依然不够。从公布的2011年我州的经济数据来看,我州的经济总量在全省居于倒数第二。总体经济水平落后,也制约了全州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11年我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国平均水平的54.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56.5%。所以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对于如何发展经济,州委也有着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具体的思路和措施。在今年的州人代会上,州长杨天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恩施州经济发展要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即由第一产业占主导向第二、三产业占主导的转变,由农村经济占主导向城市经济为主导的转变,由内生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转变,由整体解决温饱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转变。虽然我们政法干部不直接从事经济工作,但是我们还是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特别是实现内生型向开放型转变的过程中有所作为。 开放型经济,需要招商引资,让更多的投资者走进恩施,建设恩施,并且留在恩施。这就需要恩施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政法干部在这两个建设中的使命与担当就是要优化投资环境、净化市场秩序。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政府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是最能够直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现在政府的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建设都是采取的招投标的形式,有相当一部分是外面的投资者在建设,那么这些资本进来之后能不能长久的进驻,继续再投资,就要看我们总体的环境好不好,我们政法部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能力强不强。进几年,征地拆迁补偿,群里劳务纠纷频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政法部门应该在政府的重大建设项目上给予更多的司法支持和保障。 二、依法查处经济领路内的违法罪犯,给予市场主体公平的竞争机会。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外面的投资者进来或许很容易,但是要想能够长期在一个地方发展,真正的生存下去会很难,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本地的竞争的排挤,甚至是联合排挤。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霸王条款等现象时有发生。在有些地方这种本地经济势力对外部竞争者的排挤甚至采用了暴力犯罪的手段,形成了黑恶势力。对于这些现象,如果政法机关在我们州立发现有的话,应依法查处,严厉惩处,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才能让外面的投资者既来之,也安之。 三、及时处理经济领域内的案件,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现在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在法院的诉讼案件中出现了很多经济内的纠纷,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合同等。这些案件一方当事人往往是外地人。对于这样的案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当做一个普通的案件来办理,更要上升到促进经济建设的高度。在办案的时候,应尽快办结。应确保合法当事人的利益及时得到实现。通过将强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净化市场秩序,保护外来投资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