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元当场到账,“忧酬”变“欢薪”

发布时间:2024-02-29 点击数量:145

“多亏了你们,我才能顺利拿回血汗钱!真的太感谢了!”2月27日,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申请人王某拿到拖欠已久的12000元工资,紧绷多日的愁眉终于重新舒展,露出了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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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申请人王某在被申请人李某承包的某安装电缆工程做工,工程结束后,由于李某无力支付工资,便于2020年1月给王某出具欠条,承诺于2020年5月底前结清欠款。但时间到期后,王某多次向李某催讨工资都无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该案委派至“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事实并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被申请人对于2020年1月给王某出具的欠条及欠款金额表示无异议,且李某表示并非是有意拖欠王某的工资,而是自己近年遇到困难,资金难以周转,无力给王某按时支付工资。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遂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对李某和王某进行劝解,让李某知晓履行欠款不仅是诚信的表现,也能缓和与王某的关系;同时也让王某明白,李某现在资金周转遇到了困难,但愿意积极承担责任,希望双方互相理解,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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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过协商,李某当场履行欠款12000元

此次调解不仅以最快速度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让“诉前履行一次”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巴东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合理确定履行期限和履行金额,制定合理的履行条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引导当事人自觉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将执行完成在诉前,力争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阶段,争取一次执行便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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