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通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5 点击数量:15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关于巴东通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定于2024年5月8日上午09时00分在巴东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巴东县人民法院

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