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 | 沿渡河法庭:根植泥土延触角 情融百姓献丹心

发布时间:2022-11-09 点击数量:477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近年来,巴东县人民法院沿渡河人民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立足审判职能,“零距离全天候高效率”地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辖区近750平方公里的山乡田野,点燃乡村振兴的“法治引擎”,发挥“共同缔造”主力军作用。

诉讼调解“零距离”


人民法庭离群众最近,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调解案件是工作常态。沿渡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三个便于”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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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登门调解给我们减少了麻烦,事情解决了我就可以早点开门营业,家人也能舒心做生意。”谭某某签收调解书后对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2022年9月28日,武某某驾驶鄂QE7V**小型面包车从巴东县溪丘湾乡老区路邮政局门前出发,沿老区路往将军岭方向行驶,当日21时10分,车辆行驶至溪丘湾老区路40号门前,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向路边谭某某房屋,造成谭某某房屋受损和张某某店面及物品不同程度受损、武某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武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涉案当事人之间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谭某某等人遂诉至法院。
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不是简单的“坐堂听审”,而是前往事故现场查看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调的过程中,双方就赔偿方式、赔偿数额一直争论不休,办案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做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历经5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谭某某、张某某与武某某、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1-10月

沿渡河人民法庭所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4.38%   

司法服务“全天候”


2022年10月28日晚8时许,沿渡河法庭办公室灯火通明。办案法官还在协调处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当日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崔某某等7人来到沿渡河法庭,要求起诉赵某某,讨要工资。法庭负责人谭清波迅速安排法官助理张永峰审核案件材料,并与赵某某电话联系,了解案情。
2021年2月,赵某某承包了巴东县官渡口镇水田垭村、沿渡河镇堆子场社区乡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陈某某、谭某某、崔某某等7名工人在以上道理路面硬化工程做工。2021年10月工程完工,经结算后,赵某某支付了崔某某等7人部分工资,并就下欠的工资出具了欠条。赵某某承诺2022年8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经崔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
因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且案情简单,涉案标的不大,办案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几个法官太贴心了,牺牲休息时间,这么晚了还在为我们处理工资的事情……”崔某某等人在离开法庭时纷纷为法庭工作点赞。

为民解忧“高效率”


七旬老汉在起诉当日获得执行款,实现胜诉权益。这只是沿渡河法庭高效率为民解忧的一个剪影。今年以来,该庭结案平均用时仅为23天。
张某和谭某多年交好。谭某修建房屋时,张某将其松木方、钢管、松树顶柱等物品借给谭某使用。后两家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张某一气之下将谭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所借用的木方、钢管、松树等。
沿渡河法庭受理该案后,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相邻而居,张某系年逾70岁的老人,双方心结急需化解。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决定采取“背对背”做工作的方式就地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双方意见,耐心细致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从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充分权衡利弊、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谭某当场支付张某2000元,并将现存的钢管交付给张某。
根植泥土
经风雨方知四季
情融百姓

见真情始献丹心

沿渡河人民法庭聚焦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势,多措并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彰显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
沿渡河人民法庭将初心不改,不断领悟新思想、探索新思路、出台新举措,勠力向前,多维度推进司法服务,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护航辖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