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驾照增驾当天就“翻车”
——2两白酒换来5年禁驾、1个月拘役和2000元罚金
近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 梦想成真之日,却成了人生“急转弯”之时 57岁的宋某,常年奔波在工地打零工。摩托车是他谋生的工具,也是他生活中最亲密的伙伴。在他心里,一直藏着一个朴素的梦想,摩托车驾照增驾,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轿车。 2026年3月13日,这个梦想终于照进现实。宋某顺利完成了驾照增驾,并初步选定了心仪的新车。办完这些事,他满心欢喜地骑上摩托车,踏上回家的路。 ✦ 📖 一时高兴,一瓶酒埋下祸根 途经一家小卖铺时,他停下车想歇歇脚。心里高兴,便买了一瓶125ml、42度的白酒,当场喝了几口,觉得不过瘾,又揣了一瓶在口袋里,继续骑车回家。 孰料,悲剧就在前方不远处等着他。 进入一个隧道后,宋某突然感到头部发晕,摩托车瞬间失去控制,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 ✦ ⚖️ 239mg/100ml!严重醉驾上路 路人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宋某有明显酒驾嫌疑。经医院血液检测,其乙醇含量高达23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 🕊️ 法律不因“高兴”而让步 最终,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刚拿到手的增驾资格,连新车都还没摸到,就这样彻底“泡汤”了。 💡警示:高兴不能忘安全 宋某的故事,既让人叹息,更令人警醒。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酒驾的借口——高兴、悲伤、应酬、解乏……都不是酒后握方向盘的理由。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骑摩托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律面前没有任何“降级对待”。 一杯酒可能毁掉一生努力——宋某等了很久才实现的增驾梦,只因几口酒,换来的是牢狱之灾、罚金、吊销驾照,还有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驾照增驾成功是值得高兴的事,但真正的“上路”,从不靠侥幸,而靠清醒。 希望每一位驾驶人都能引以为戒,喝酒不握方向盘,握了方向盘不喝酒。别让你的梦想,在酒气中“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