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房子漏水你不修 房贷我不交 妥否?

发布时间:2023-03-07 点击数量: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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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购买的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物业和开发商均置之不理,可否以断供的方式维权?野三关法庭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该类问题,以案说法,建议合理维权,用力过猛则会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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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与A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套。田某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由A开发商为田某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田某装修入住后第二年房屋外墙出现渗水漏水致使室内装修受损,田某向物业、A开发商反映情况但一直未妥善解决,田某为迫使A开发商对房屋进行维修,而拒绝向银行交纳房贷,银行从A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中划扣田某每月应交按揭贷款及利息。

2022年12月,A开发商以田某违反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约定提起诉讼,要求与田某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野三关法庭受理案件后进行开庭审理、查看现场、邀请行业专业人士测算,经过多次协调,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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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案得以化解,但类似事情仍有发生。房屋交付使用后,以拒交房贷的方式维权的道路是否可行。其实本案中涉及两个合同,第一个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第二个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开发商为购房者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合同,实际上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开发商虽然为购房者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但同时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对购房者逾期还贷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所以购房者一旦拒交房贷,开发商一旦进行代偿,就可以起诉购房者追偿,购房者不仅要支付房贷还要支付开发商代偿后的利息,同时开发商还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拒交房贷不仅不能解决房屋质量等问题,反而面临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购房者在面对房屋质量问题,应当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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