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08-02-27 点击数量:1100
巴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2008年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及人员分工的管理规定

为确保司法警察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大队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到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巴东法院2008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结合法警大队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建设和谐社会理论,紧紧围绕法院党组2008年各项工作目标,切实履行法警大队的各项工作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建警方针,做到积极参与依法执勤、文明执勤、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政治坚定,执法公正、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二、岗位职责及分工

汪达兵同志负责司法警察大队的全面工作,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 大队全体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主持召开大队的相关会议,总结汇报及请示报告各项工作,检查岗位责任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参与押解人犯等重大活动的组织落实。

马志年同志负责干警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重点抓好大队内的各项档案资料和警用械具等工作。

谭祖国、邓明均、杨祖宝等同志重点负责提押人犯的各项交接手续,认真维持好庭审秩序,确保在押解人犯的全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大小事故。

何凯成、辛宗惠、李远胜、冯秀松四位同志按照院党组的安排,分别到其它庭室科工作,必须做到以法院工作大局为重,切实履行好所在单位的工作职责,要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时刻不忘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遇有重大警务活动,必须听从司法警察大队的统一调配和安排。

三、工作管理、操作程序及相关纪律

1、认真开展政治学习和专门的业务学习,队内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实际做到集中学习(每月二次,每次15日、30日)与自学相结合,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精神风貌,在集中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和迟到。

2、工作做到积极主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树立全院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上互相支持和理解,生活上互相关心和照顾,工作中不准各行其事,不准有任何违法违纪的事出现在司法警察大队,如有违犯者将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分管领导和院党组作出处理。

3、工作和执行任务期间,所有司法警察必须着装上岗,做到警察容貌规范、言行举止端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要将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展现在人民群众之中。

4、认真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经队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如不请假擅自离岗对工作造成失误的,将追究其责任。

5、在押解人犯中的执行法警,必须按2:1的比例认真负责,高度警惕,按照押解人犯的规定,正确使用械具,押解前必须认真检查好携带的械具是否安全可靠,凭提押票到提押地点提押人犯,在押解过程中要严格看管,在庭审过程中要严格监视。并认真维护好庭审纪律,在还押过程中必须认真办理好还押手续。保证做到万无一失,不出现任何大小事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果断处理或及时报告。

6、在执行和执勤过程中,要做到灵活机动,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确保工作不出差错,在押解人犯的各个环节,要做到对自己高度负责,对工作高度负责,对公共安全和整个庭审活动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所提押的人犯要严格看管,不准人犯与人犯亲属接触,更不准人犯亲属给人犯送递任何食物(除现金外)。以防出现事故,如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执行法警和执勤法警的工作责任。

7、认真搞好门卫值班和机关安全管理,在门卫值班2名法警轮流进行,要做到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和安全检查,要把机关安全和法院所有在机关上班人员的安全警务工作放在首位。如发现进出机关大楼人员带有刀具等不安全的危险物品,一律当场没收,如遇有突发事件必须采取得力措施,果断处理或向院领导及时报告。如因值班法警工作不负责出现严重后果,将交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处理,其后果自负。

8、认真按照《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从实际工作出发,严格训练,集中强化训练期间所有司法警察必须归队参加,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做到训练有素,作风过硬,切实提高大队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和过硬本领,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战斗力。

9、按照职能做到积极协助和参加大型的公判活动,严格按要求做好司法警察的执行工作,切实保证安全,坚决完成重大活动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10、认真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切实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安全警务保障,为巴东法院各项工作再创辉煌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各项管理制度一经讨论通过坚决执行。

注:未订事项根据工作实际另行作补充。

巴东县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大队2008年度政治学习制度

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关键年。为了更好地执行院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以全新的精神风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警队伍;用暂新的工作姿态,全面完成院党组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现就政治学习方面制订以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调动全体法警的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法警队伍,为法院的各项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在法警大队内组织集中学习,由汪达兵同志或马志年同志安排政治学习的相关内容。

三、学习内容

1、以院党组组织的政治学习为重点;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有关精神;

3、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等相关内容;

4、事时政治、报刊、杂志、先进事迹;

5、各类文件、资料、通报等。

四、时间地点

每月10日前后,时限三小时左右,学习地点法警队办公室。

五、目的和要求

1、通过学习使法警人员从认识和思想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保持有良好的思想境界。

2、通过学习增强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通过学习克服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培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谋私利,秉公执法。

5、通过学习完成读书笔记和书写好有分量的心得体会。

6、通过学习增进团结、尊重领导,营造和谐氛围。

7、通过学习,开展积极思想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8、政治学习中无故不得缺席(除特殊情况外)。

以上学习制度,供大家参考并遵照执行。

巴东县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大队2008年度业务学习制度

我们正处在法治时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当今社会的亮点,我们身在法院更应该知法、懂法,知法要学法,懂法才能用好法,认真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我们每名法警同志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起来得心应手,更好地发挥法律、法规的效能,在司法为民上出效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指导我们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公开、公平、公正上出效率,为当事人提供准确无误的法律依据,这是我们的神胜责任,充分体现法律、法规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二、组织领导

由汪达兵副大队长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

三、学习内容

1、以院党组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

2、《刑法》及刑法有关解释;

3、《民诉法》及民诉法有关的解释;

4、《物权法》及物权法解释以及新出台法律、法规;

5、兼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押解、值庭、对人犯的看管等制度,警械、警具使用有关规定。

四、时间地点

学习时间订为每月20日前后,时限2小时左右。

学习地点:法警队办公室。

五、目的和要求

1、通过学习逐步掌握平时常用的法律知识,做到不说外行话,提高法警人员的法律素质。

2、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法律知识相关联系,掌握法律知识可操作性。

3、通过学习在司法为民上提高工作效率,展现法警人员的执法水平。

4、学习法律知识,不但靠组织上培训,更重要的是靠平时自身学习才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5、学习法律知识,要做到经常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工作中去,才能检验出所学知识的正确性。

以上学习制度,供大家参考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