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促执+自动履行”延伸执源治理新触角

发布时间:2024-05-09 点击数量:935

图片

图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中院立案环节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十条》相关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巴东法院将风险告知制度化,打出“以保促执+自动履行”组合拳,将执源治理触角向前延伸。一方面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送达《财产保全告知书》,提示当事人充分利用财产保全手段保障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审理环节送达《自动履行提示及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并就拒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风险予以警示。

图片

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确保未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得到有效执行,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诉讼活动。巴东法院在《财产保全告知书》中详细告知了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材料、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存在的风险及注意事项。在立案阶段,法院积极向当事人释明保全的重要作用,提醒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切实保障胜诉权益得以兑现。通过推行财产保全告知制度,有利于提升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执行,切实推进执源治理。

图片

巴东法院在诉前及诉中调解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即时履行、当场履行,以防止当事人借调解之机故意拖延履行。对于无法当场履行的案件,法院将全面评估债务人的履行能力,科学制定调解方案,确保调解协议能够自动且有效履行。在审理过程中,给当事人送达《自动履行提示及风险告知书》,并通过短信通知、电话沟通或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主动跟踪履行情况,适时提醒、案案督促。此举旨在对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起到警示和监督作用,进而推动自动履行,实现终局性化解纠纷,从而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环节。

下一步,巴东法院将继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执源治理,降低经营主体司法成本,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