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争工地拳脚相向 法官巧调解化解纠纷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李小俊 李 辉)3月25日,一起因争工地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在巴东县官渡口法庭调解结案,王某一次性赔偿向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00元。
向某、王某系工友,二人均在巴东县信陵镇某商品房开发工地打工。2012年8月23日,二人为争工地和机器,在施工现场发生了争执,王某顺手捡起砖头砸向某右侧眉弓处,造成向某额部皮肤裂伤。向某受伤后被他人及时送往巴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经巴东县楚峡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向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2月1日,向某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工友,且将在一起继续工作,官渡口法庭受案后,遂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协调,达成了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