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茶店子法庭让公正与效率触手可及

发布时间:2023-04-18 点击数量:972


让公正与效率

触手可及

——巴东县茶店子法庭案结事了赢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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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争当“共同缔造”活动生力军,巴东县人民法院茶店子人民法庭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审立执”兼顾思维,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转变,在办案中速调速结速履行,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让公正与效率触手可及。

今年以来,茶店子法庭受理各类案件104件,结案68件,结案率65.38%。在所结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5件,调撤率达到95.88%;以判决方式结案3件,无上诉申诉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100%。案件平均办理天数为16.5天。







深入案发地,纠纷化解在田间



“大家都话明气散,这件事就翻篇揭过。你们左邻右舍的好好相处,相互照应,我们就放心了。”当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一再表示感谢时,茶店子法庭负责人田文艳反复叮嘱他们“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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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18日,谭某俊与陈某刚签订书面协议书,约定谭某俊因修建房屋,占用陈某刚非耕地面积100平方米,双方对四界界址进行了明确约定。协议签订后,谭某俊按约定支付了合同对价。现今,谭某俊欲在案涉非耕地处修建房屋,但发现案涉土地已被他人占用。谭某俊认为陈某刚将案涉土地再次转给了他人,导致自己无法修建房屋。为此,谭某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陈某刚支付转让费50000元。
因本案涉及农村土地纠纷,且案涉土地已被他人实际占有,纠纷化解的难度较大。茶店子法庭受理该案后,积极评判风险,多次邀请当地村组干部前往陈某刚处实地核实情况。
为避免矛盾激化并引起其他纠纷,法庭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为双方讲通情理、讲明法律,积极在协调过程中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和矛盾化解的突破点。
经多方努力,谭某俊与陈某刚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刚亦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双方的矛盾被彻底化解。

一天结八案,民工薪酬有着落



对易某文来说,3月28日是个特殊的日子。这天,他和他的老乡们从茶店子法庭领到了15年前的劳动工资。

“法庭是真正为老百姓办事的单位”“我根本没指望今天能拿到钱”“那个女同志蛮干练,是个好法官”…… 易某文等人离开法庭时你一言我一语,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2007年,陈某科在绿葱坡镇集中收购萝卜,并雇佣大批工人为其做工,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及萝卜欠款。自2022年3月开始,易某文等8人陆续到茶店子法庭起诉,要求陈某科支付工资及萝卜款。

因该系列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拖欠时间较长,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承办法官高度重视案件的办理,及时组织案涉当事人集中统一到庭进行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劝导,8个案件当事人全部达成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陈某科积极向亲戚朋友筹措资金,当庭履行案涉全部款项,使得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现场卖生猪,偿还欠款护诚信



“这个事情是我不对,今天卖猪给你把钱还上,希望你谅解。”曾因欠款而反目的向某春与李某二人,当着法官的面握手言和、和好如初。

     向某春在茶店子镇阡山村经营生猪养殖,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李某为向某春饲养的生猪提供防疫、治疗等服务,拖欠服务费3530元未支付。后向某春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000元。2022年7月17日向某春给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向某春欠李某现金4530元。

李某多次催讨案涉款项无果后,于2023年2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向某春支付欠款4530元。

茶店子法庭立案受理后,及时与向某春联系,上门送达应诉材料,并向其讲明法律规定,告诫他做生意要以诚信为本。向某春深有感触,表示积极主动支付欠款。

当日,向某春即变卖两头生猪,一次性向李某支付了欠款4530元。李某收到欠款后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

这几个案例仅仅是茶店子法庭加大调解力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工作中,茶店子法庭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工作体系,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强化风险提示、加强宣传引导、定期带案回访等方式,积极延伸司法触角,让矛盾“止于未诉”,对当事人自动履行实行正面激励,不断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发力。辖区“三养”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超过80%,其他民商事案件的自动履行达到50%左右。


下一步,茶店子法庭将充分利用“一站式”司法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拓展司法便民、利民各项措施,持续强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努力实现“公平与正义并行,效率和效果双赢”,让“公正与效率”触手可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恩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