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 巴东水布垭法庭:当好“连心桥” 精准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29 点击数量: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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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法官,大厅外有你一份快递 。”“我最近没买快递呀,谁寄的呢?”

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水布垭镇法庭工作人员邓锦涛意外收到一份包裹,打开一看,发现是一面锦旗,写着“专业精湛解民忧,热心尽责暖人心”十四个大字。

原来,前不久,邓锦涛承办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这面锦旗是远在贵州的当事人杨某某寄来的。

杨某某是贵州省天柱县人,在水布垭镇境内与向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杨某某全身多处骨折,被鉴定为多处伤残,最严重一处为伤残八级。

了解到杨某某维权路途遥远、家庭经济困难、因伤致残行动不便,邓锦涛暗下决心,在一审中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一判了之”而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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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已经进行了一次诉前调解和一次庭前调解。开庭当天,双方因分歧太大并未达成协议。庭审结束后,邓锦涛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原告要得太多了,七八十万,哪有那么高的标准。”

“我是实实在在受了伤,医院下了三次病危通知书,而且现在残疾了,生活成问题。”

“我是没得法,住院花了那么多钱,都是我垫付的。”

保险公司、受伤者、肇事者各执一词,很难达成一致。

“好嘛,今天不早了,你们就都先回去,冷静了再想想。”邓锦涛一边招呼着当事人各自回家,一边思索着下一步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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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三十多天里,邓锦涛既当“传话筒”,又当“消音器”,先后七次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反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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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水布垭人民法庭牢固树立“办好案件就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千方百计做好“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形成了“判前释明到位、判后答疑到位、执前回访到位”的“三到位”工作法,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