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21日在巴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胡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1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2,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圆满实现了“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履职尽责有新特色,服务发展有新作为”的工作目标,为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州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6个内设单位及4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4595件,结案13766 件,结案率为94.32%。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二是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妥善处理买卖、借贷、担保等商事案件,为理顺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全力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针对“两路”建设、巴东一中迁建、黄土坡整体避让搬迁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征地补偿等纠纷和信访隐患,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柔性司法等方式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将影响项目建设的纠纷化解在诉前、消化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680件,判处犯罪分子931人。一是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二是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3,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强化量刑事实调查,引入量刑建议和量刑辩护工作,确保量刑活动公开透明、公正准确,着力解决 “量刑不公、量刑失衡”的问题。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4,把握“宽”与“严”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将诉前调解引入刑事审判,促使被告人赢得被害人的谅解,减少社会对立面。五年来,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60件,和解结案并全部履行218件,占结案总数的83.85%。
(三)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572件。一是高度关注民生,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山林、宅基地等案件,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处理权益冲突,塑造理性包容、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5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推出“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巡回法庭进村组,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社会法院共调解”为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9.21%。三是注重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3477件,有效平衡利益关系,实现公平正义。四是认真开展司法确认6工作,对473起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予以审查确认,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一是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进入诉讼,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二是加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161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127件。三是注重协调,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以协调方式结案76件,协调结案率达47.20%。四是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司法建议制度”,促进行政与司法有效对接,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五)着力推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591件,执结5353件,执行标的额11507.06万元,执行标的款实际到位率达86.72%。一是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8等专项活动,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二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推行信息资源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三是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四是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五是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回告制度,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331件(次)。
(六)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建立健全“统一协作、源头预防、下访稳控”工作机制,实行院(庭)长接访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二是多措并举,整合资源,积极加强与基层组织、县直部门的协作配合,采取“带案下访、定期约访、随时接访”的办法,群策群力解决信访问题。三是提高案件质量,强化诉讼调解,推进源头治理,控制信访增量。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开展涉诉信访“清积”工作,减少信访存量。五年来成功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23件,切实承担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为民司法,以人为本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县人民法院遵循审判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通过司法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一是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社会保险、教育医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依法优先保护。三是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人身、财产权利。
(二)打造温馨诉讼环境。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采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二是建立方便快捷的立案大厅,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到窗口部门工作,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答疑解惑、调解接访等诉讼服务,让群众感受司法人文关怀。三是规范司法行为,讲究司法礼仪,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群众打受尊重的官司。
(三)细化司法便民措施。一是大力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假日办案等措施,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办案,为地处偏远的农村群众开启“司法便民直通车”。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五年来,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5.17万元。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辩护人、代理人154人(次)。四是坚持群众路线,以开展“三万”活动9和“四进四访” 10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四)拓展司法服务平台。一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宣扬法律正义,弘扬社会正气。以“巴东法院网”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法院重要活动和审判信息,让社会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司法运行常态。三是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11工作,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四是开通民意沟通专用邮箱和法院官方微博,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规范司法,严格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坚持以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法院形象为目标,不断完善司法管理机制,确保司法规范、公正、高效。
(一)加强法院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以监督、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为抓手,系统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二是整合司法保障资源,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为审判工作提供全面、及时、有力的保障。三是明确岗位责任,通过细化司法标准,严密管理程序,强化监督落实,使法院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二)强化案件质效监管。一是构建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全位运行”的审判质效管理新机制,夯实审判管理工作基础。二是启用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建立电子签章、文书批注和身份证识别系统,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项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推行实体审判权与程序管控权的分离,增强审判管理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司法信息数据库建设,将案件信息录入审判管理软件系统,为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提供完善的技术平台和科技支撑。四是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质量、效率、效果”三大质效考核标准,细化到31项具体指标,确保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更直观、能评查、可操作。五是开展“案件质量效率年”和“审判管理年”活动,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确保实体裁判公正、审判程序合法、办案效果良好。
(三)加强司法人事管理。一是推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工作考核与奖惩对接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队伍结构得到优化。三是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在县委的关心和重视下,解决了专职审委会委员和中层正职的职级待遇,充分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推进工作机制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刑事诉讼证据审查、社区矫正等涉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促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四、坚持公信司法,固本强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龙头”来抓,促进各项工作良性循环。
(一)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坚持把“三个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作用,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明显进步,司法作风明显好转。三是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党建工作,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等形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突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能力建设体系,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分析能力、中层干部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广大干警的司法业务能力。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官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独立司法的意识,增强独立裁判的司法能力。三是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法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2及各类专项培训,通过学术研讨、文书讲评、庭审观摩等形式,提高法官适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五年来,共有12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狠抓司法廉政建设。一是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突出抓好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二是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和引导法官“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三是严肃查处违反“五个严禁”规定 13等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强化自律和约束机制,促进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一是坚持把“争先在岗位,创优在平时”作为一种精神状态,树立“情趣高雅、和谐文明、昂扬向上”的良好风气,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加强“细胞”建设,开展“文明庭室”、“文明家庭”和“调解能手”等评选活动,营造“学有先进、比有榜样、赶有目标”的争先创优氛围。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减轻心理负担,鼓舞队伍士气,增强团队意识。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完成“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评审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高效服务。三是坚持“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原则,努力加强“前沿阵地”建设,促进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全面发展。五年来,5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52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591件,调撤率为83.17%。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县人民法院着力在“自觉”和“经常”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完善联络沟通机制,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将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五年来,县人民法院收到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三是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社会监督,争取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四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有效推动司法民主。五年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活动837件(次),案件陪审率达48.40%。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县人民法院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五年,是以审判为主体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和发展的五年,是法官队伍素质和形象稳步提升的五年,是法治观念和司法理念不断更新进步的五年,是司法环境和司法机制进一步优化的五年。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始终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是法院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坚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搞好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放松,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做好法院工作的立足点;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放松,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是搞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关键。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人民法院党组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离县委和全县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干警的政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政治素质不高,宗旨意识不强,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还存在差距。二是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干警对知识更新不够重视,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仍需着力加强。四是部分信访案件矛盾尖锐,化解和处理难度大。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优先、文化引领、产业兴县、开放包容”发展战略,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力打造“绿色巴东、文化巴东、富裕巴东、和谐巴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这一目标,县人民法院将突出“一个主题”,推进“两项建设”,化解“三道难题”,着力“四下功夫”,实现“五大作为”。
突出“一个主题”,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推进“两项建设”,即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法官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化解“三道难题”,即在健全完善涉诉信访机制上有新突破,化解涉诉信访难题;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上有新突破,化解执行工作难题;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突破,化解社会认同难题。
着力“四下功夫”,即着力在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上下功夫,为民司法、树立形象;着力在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着力在创新审判管理方式上下功夫,强化监督、提高质效;着力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弘扬正气、激发热情。
实现“五大作为”,即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更大作为;牢牢抓住保障民生“第一追求”,在落实司法为民上有更大作为;牢牢抓住管理创新“第一动力”,在提高审判质效上有更大作为;牢牢抓住基层基础“第一关键”,在提升保障水平上有更大作为;牢牢抓住队伍建设“第一根本”,在增强司法公信上有更大作为。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促进巴东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用 语 说 明
1.“三个至上”: 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2.三项重点工作:是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3.量刑规范化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4.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根据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确立的准确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罚。另一方面,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也要依法予以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5.“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民事审判工作一项重要的原则,强调调解和裁判都是人民法院调处民事纠纷、定分止争的手段,其目标都是案结事了,体现了民事司法手段与民事司法目标的和谐统一。
6. 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到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 或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
7.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等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时,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8.反规避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及其他协助单位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反击、压制和处罚的各项体制机制和措施手段的总和。
9.三万活动:是指省委、省政府自2011年3月开始,在全省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
10.四进四访活动:是指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进重点场所,访民情、访民意、访民难、访民安活动。
11.裁判文书上网:是指法院审结的,除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案件之外的裁判文书原则上均上网发布。
12.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13.“五个严禁”规定:一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是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是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是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是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