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法院巡回审判进医院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的宣布,这场特别的庭审拉开了序幕。
9月3日,巴东县人民医院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场景。
身穿法官制服的法官正在耐心释法说理,坐在轮椅上的被告人李某标则在认真倾听,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特别的庭审。
因交通事故致使李某标受伤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巴东法院法官把法庭开到了医院里。
2018年10月22日,李某标在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车辆倒地,与邓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造成李某标受伤,乘车人腾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李某标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邓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巴东检察院指控李某标犯交通肇事罪,向巴东法院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李某标受伤身体不便,承办法官刘圣远决定去医院开庭。
“对于一些因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庭的当事人,我们要充分考虑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当事人家中,开到医院里……不仅能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更有利于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巴东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圣远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