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就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司法解释稿征求意见
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建立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限制高消费的法律依据、程序、范围、对象、监督措施、处罚等问题。其中,限制高消费的范围是本次征求社会意见的重点问题。
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全国法院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对社会各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以保证司法解释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更加有利于解决执行难。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09年12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10074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限制高消费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zgfzxj2009@163.com。
编辑:钱财保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