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

发布时间:2010-01-29 点击数量:476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发挥重点调研课题这一制度平台“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2010年度的重点调研课题共计19个,并于28日公布。  

据了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于去年10月份就启动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选题工作。选题工作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本着有利于发挥调查研究为审判第一要务服务,为各级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为全国法院的科学发展服务的“三为”作用,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2010年的工作部署和当前法院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来进行。课题的确定遵循了以下具体原则:兼顾宏观题目与微观题目、刑事题目与民行题目、审判工作相关题目与法院其他工作相关题目;往年已经纳入重点调研课题或者已经处于改革落实阶段的不再纳入。选题过程中,有关部门先后征求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以及各高级人民法院及兵团法院的意见。反馈意见经讨论修改提出选题后,又征求了最高法院院领导的意见。结合各位院领导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最后提出19个题目作为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选题。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相比于往年每年10个左右的课题来说,今年确定的题目有所增加,接近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