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东法院与巴东公安局再次联动,让一件两年未结的罚金案得到妥善处理。2021年,罗某清因犯盗窃罪被巴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后刑庭移送执行。2021年12月罗某清交纳罚金1000元,并对下余罚金2000元立下保证,但逾期后仍未交纳。此后办案人员多次联系,罗某清躲避执行,对办案人员的电话、信息置若罔闻,拒不交纳下余罚金。无奈案件终本结案,罗某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2月15日,办案人员偶然得知罗某清因其他违法行为曾被信陵派出所处罚,办案人员遂和信陵派出所派驻法院机关警务室的谭警官取得联系。谭警官接到法院找人请求后,迅速通知罗某清去派出所报到,罗某清前往派出所,巴东法院干警将罗某清带回执行局。
在被带回执行局办公室后,罗某清仍拒不悔改,打算糊弄过关,声称自己没有钱、生活困难。办案人员依法查看其微信支付流水,发现罗某清在执行期间有足够的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交纳罚金的义务。对此,办案人员告知其已经符合拘留条件,准备对罗某清实施拘留措施,后罗某清迫于压力最终向朋友筹集了下余罚金2000元,交至法院罚金账户。至此,一个小额但长时间执行不了的罚金案,在公安、法院的配合下圆满执结。近年来,巴东法院与巴东县公安局建立联防联动机制,携手共筑司法安全“防护网”,巴东县公安局在法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成立警务室。该平台的成功搭建,是法院、公安对合力打击拒执工作机制的巩固,是破解“找人难”的又一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