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20 点击数量:1046

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9日在巴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廖学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及2009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执工作稳步推进

2008年,县人民法院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较好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741件,审结1654件,审结率为95%。与上年同期相比,受案上升28.96%,结案上升24.74%;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21件,结案907件,执行标的额1201.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受案上升5.5%,结案上升4.98%。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人民法院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45件,审结140件,审结率为96.55%。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快惩处严重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特别是“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决打击和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我院审理了李德善“5.5”持枪绑架案、县科技局原局长谭军受贿案等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以及犯罪较轻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三是积极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说服、引导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46件,调解并赔偿到位36件,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职能,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民商事审判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一是始终把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巴东经济开发区和巴东一中迁建过程中,县人民法院抽出专人、成立专班积极为工程建设服务。同时,按照优先、公正、高效的原则,精心组织、积极疏导,及时审理执行了涉及三峡库区四期移民清库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案件42件,确保三峡库区如期蓄水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还主动为建设业主、移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促使双方依法维权,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高度重视民生,妥善处理房屋买卖、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的案件。三是及时审理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五是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54件,审结1476件,调解819件,撤诉388件,调撤率为81.78%,与2007年相比,调撤率上升3个百分点。

(三)发挥行政审判监督协调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县人民法院坚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同时,加大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力度,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2件,审结38件,其中协调解决24件,占审结案件的63.15 %。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依法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法律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和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注重以人为本,坚持文明执行,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全年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件,执结34件,执结率为100%。2008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进一步推动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发挥执行保障职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是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制订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强化了执行监督,规范了执行行为,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大对拒不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配合,对故意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化解了两起长期到省、州、县上访的信访难案。四是注重执行和解。通过法律宣传和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是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对历年来的未执案件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因案制宜,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执结。同时还加强同金融、国土、房产、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初步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执行工作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执行局再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二、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惠民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加强司法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县人民法院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以诉讼调解为主导、以诉讼外调解为补充、以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08年,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81.78%;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率为78.26%;执行案件和解率为81%;行政案件通过协调方式结案的比例为63.15%,达到了“不图案结了事,但求案结事了”的目的。如我院成功调解水布垭镇许家湾村131名村民因质疑村集体土地被无偿占用而集体上书省人民政府的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2008年5月,县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二)推行便民措施,保障公民权益 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把立案信访窗口办成“便民窗口”,向群众告知诉讼、执行风险,引导群众行使好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服务基层的优势,深入到村组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宣判,及时化解群众矛盾。如沿渡河法庭、野三关法庭分别采取发放便民联系卡和休息时间开庭审案等措施,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继续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 11.7万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首次设立10万元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且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25万余元,还协调民政部门为16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民政救济1.5万元。

(三)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推进和谐司法 县人民法院把处理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司法。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涉诉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延伸审判职能,创新信访预警工作机制,通过编印《案情快报》等方式,将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使案件得到彻底有效的解决。三是认真落实院长、庭长包案制度,使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2008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34件,处理并完全息诉息访28件,息诉息访率达82.35%。通过成功化解卜文斌、李远强、宋发梅等信访难案,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又维护了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奥运会和“两会”期间未有一件进京、赴省、到州上访的事件发生,切实承担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整体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方向 2008年,县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把此项活动同县委部署的“两提高、两满意”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积极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深造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2008年,县人民法院共选派了25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9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法官晋级考试,晋升为高级法官,3名干警考取了中南民族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的工作思路,注重教育,强化监督,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实行机关作风巡查制度,不定期地检查法官的纪律作风。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并作为干警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等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反腐倡廉意识,教育干警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加强司法形象建设,推动文明创建 坚持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要求各个单位争做规范管理的楷模、公正司法的楷模、改革创新的楷模、廉洁文明的楷模。文明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院上下讲团结、比奉献、促工作蔚然成风。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一年来,县人民法院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夯实基层工作根基

一是充实法庭工作力量。2008年,县人民法院选派4名年轻干警到法庭担任正、副庭长,将3名通过司法考试但没有法庭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选派到法庭锻炼。二是规范法庭受案范围,改变了过去法庭受案单一,业务能力难以提高的状况。各人民法庭认真办理辖区内的各类案件,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五个人民法庭的案件审执结率均超过95%,调撤率均达到80%以上,其中沿渡河、水布垭法庭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发挥服务保障职能 2008年,县人民法院继续加强物质装备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2008年6月,茶店子法庭审判综合楼竣工并投入使用,基本完成我院两庭建设任务。同时,加强了司法警察装备建设,更新了院机关和人民法庭的部分办案用车。还偿还了基础设施建设债务121万元。另外,档案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新建了荣誉陈列室,顺利通过“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验收。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先后5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和执行情况现场监督。建立了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等机制,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交办案件的办理力度。2008年,各级人大交办重点信访案件5件,完全息诉息访4件。高度重视政协评议以及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密切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司法公开和民主。2008年10月,县政协视察了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在充分肯定法院工作的同时,也为法院的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不强,没有很好地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二是个别案件质量与效率不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涉及执行的信访数量相对较高。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五是法官“断层”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制约着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我们一定会紧紧依靠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团结一心,战胜困难,不断推动和改进法院工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打造和谐团队,推进和谐司法,构建和谐法院,服务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力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建设“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法院的目标,为促进巴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支持黄土坡整体搬迁、沪蓉高速公路、巴东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工程建设,主动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刑事审判要从有利于遏制犯罪、稳定治安大局、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出发,严格执法,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民商事审判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努力为“三农”工作服务。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农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矛盾和纠纷。坚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公正的裁判、和谐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在认真审理好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好各类行政争议;执行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执行监督制度和执行公开制度。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二、坚持司法为民,完善各项便民措施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多元化需求,认真落实便捷立案、巡回审理、送法上门、司法救助等司法为民措施,抓好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通过司法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再审申诉案件、走访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定期到没有设立法庭的乡镇巡回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民调组织规范工作程序,将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减轻法院工作的压力;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三、坚持“三个至上”,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院队伍政治坚定;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要注重提高法官把握法律精神、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把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作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廉洁司法;认真整顿、严肃查处司法不作为和司法乱作为行为,教育广大干警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司法效能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精神,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逐步完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指导督导和质量评查工作,完善审判质量与效率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完善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考核工作,完善分类考核的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违法违纪查究制度,健全预防司法腐败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健全高效、优质、快捷的司法保障体系。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今后,我诚恳地希望各位代表继续监督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不辱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巴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