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发布时间:2010-01-27 点击数量:1021

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3日在巴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廖学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及2010年的工作思路,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县人民法院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和服务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827件,审结1783件,审结率为97.59%,与上年同期相比,受案上升4.94%,结案上升7.8%;受理执行案件1638件,执结1620件,执结率为98.9%,与上年同期相比,受案上升77.85%,结案上升78.61%。其中,完全执结1270件,占结案总数的78.39%,执行标的额4019.9万元,执行标的款到位率为89.24%。

(一)以促进发展为首要任务,发挥职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为“产业兴县”发展战略和建设“两个中心”发展布局提供司法服务。一是严厉打击侵犯项目建设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保护投资者、经营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依法审理妨碍工程施工纠纷案件,对妨碍宜巴高速、巴东一中迁建的案件积极疏导,妥善处理,特别是在沿渡河、平阳坝“两桥”复建过程中,仅用4天时间就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案件62件,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安排专人参与黄土坡滑坡整体避险搬迁和水布垭烟草站建设的协调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减少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二)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从有利于遏制犯罪、稳定治安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154件232人,审结152件230人,审结率为98.7%。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重点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通过对董财远犯罪集团跨省盗窃通信电缆案、邬世平抢劫案等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的快审快结,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同时,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二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偶犯、从犯和主观恶性不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按照“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注重人性化审理,依法从轻判处,做好回访帮教工作。三是积极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发生在邻里之间的一般伤害案件,在依法判处较轻刑罚的同时,力促当事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4件,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65件,调解率达到87.8%。四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结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和监管条件等因素准确适用非监禁刑罚,减少社会对抗。

(三)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注重调解,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以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为出发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40件,审结1600件,审结率为97.56%。一是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案件,积极化解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三是高度重视民生,妥善处理房屋买卖、保险合同、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的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努力构建诉讼调解、行政协调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1252件,调撤率为78.25%。

(四)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强化协调,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新思路,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力促“官”民和谐。一是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建立协调处理机制。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1件,经协调,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完善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自愿撤回起诉10件,撤诉率为32.26%。二是依法审查、执行非诉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5件,裁定准予执行120件并已全部执结,维护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联系,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共同推进依法行政。

(五)以维护权益为根本使命,加大力度,全力攻克执行积案。以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为契机,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支持”的执行联动机制。采取法院执行与社会参与联动、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并用、集中行动与日常执行并举、灵活适用执行措施和创新执行方法并重等举措,认真落实“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形成了执行威慑力。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共清理出执行积案340件,现已全部执结,尤其是圆满执结涉及原体委的案件58件和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的案件28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完善司法管理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坚持以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提升法院形象为目标,不断完善司法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一)以思路创新为基础,全面规范司法管理。一是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对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个人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社会效果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改革司法财务管理,办公办案经费实行部门预算,定额包干,把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审判工作正常开展。三是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在全州法院系统率先建立民意沟通专用邮箱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系统,进一步拓宽公正司法的阵地和载体。

(二)以案件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审判质量。一是强化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实行审限跟踪,动态监管,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二是成立案件指导督导组,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监督指导。三是理顺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强化独任审判员、合议庭职能,强调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核把关。2009年,州中院共审结我院上诉案件117件,改判发回3件,改判发回率为2.56%,同比下降1.22个百分点,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以强化监督为手段,全面落实审判责任。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认真办结人大常委会交督办案件,促进审判工作依法开展。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成立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对全院司法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季度通报和瑕疵补正制度,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形成了“重在预防、动态跟踪、及时救济”的管理体系。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整体素质

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一)以政治教育为根本,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当法官好,当好法官”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把坚持“三个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司法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能力建设体系。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中层干部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广大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二是广泛开展审判业务竞赛。通过争创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手段激发干警学习、办案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全年共选派16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有4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达67%。四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继续选派年轻干部到法庭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办案水平和了解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以司法作风建设为动力,不断提升队伍形象。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在全院开展形式多样的作风整顿和争创活动,约束规范干警的言行举止。通过举办演讲比赛、诗朗诵等法官文化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涌现出了以“湖北省青年文明号”沿渡河法庭为代表的先进典型,弘扬了正气、振奋了精神、激发了斗志。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践司法为民

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着力满足群众最现实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法庭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调整充实力量。将院机关2名中层副职调整到法庭担任庭长,将3名新进法院的年轻干部分配到法庭工作,充实一线力量。二是规范经费管理。在保障办公办案需要,规范收支管理的前提下,建立激励机制,促使法庭快办案、办好案。三是改善司法条件。为法庭配齐了办案用车、电脑等设备。一年来,5个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909件,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诉讼案件932件,调撤率为81.75%。其中,官渡口法庭仅有6件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调撤率高达94.27%。

(二)司法便民举措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和释法明理工作,采取电话解答咨询、预约立案等办法,让群众打明白的官司。二是启动司法便民“直通车”,深入到田间地头巡回就地办案,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开庭和兑付执行款,让群众打便捷的官司。三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群众打受尊重的官司。

(三)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民意沟通工作,通过回访当事人、设立民意沟通专用邮箱等方式,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二是注重案件质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各环节。三是坚持参与书记大接访、院(庭)长接访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共处理涉诉信访案件34件,完全息诉息访28件,息诉息访率为82.35%。四是抓好维稳工作,有效化解了清太坪镇谭某某、溪丘湾乡宋某某等历时多年的信访案件,切实承担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四)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彰显。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7人(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8万元,对39名因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金。二是创新工作举措,采取捐款和建议民政救济等方式,为年迈、病弱、残疾的特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彰显司法人性和关爱。三是针对审判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协调解决,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争取领导,服从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党委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推动和改进法院工作。

(一)主动争取领导。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做到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活动、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报告,争取县委对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和支持。

(二)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沟通。二是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情况,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三是聘请廉政监督员,推动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权利的实现。四是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协助和监督审判的作用,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开庭17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全院干警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9年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保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必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必须不断改革创新,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必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是我们的深切体会,也是今后必须始终坚持和发扬的基本经验。

2009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离县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缓解;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极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四是执行难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也衷心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和支持。

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以维护司法公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能、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改进作风,加强监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司法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地讲就是紧扣一个主题,实现两大发展,突出三个重点,狠抓四项工作,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在六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紧扣一个主题,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实现两大发展,即实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社会矛盾化解,司法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个重点。

狠抓四项工作,即狠抓审执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狠抓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廉洁;狠抓司法为民,完善便民措施,依法保障民生;狠抓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机关效能。

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为民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是法院工作终极目标的理念,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的统一;正确处理具体权益和根本利益的关系。努力寻求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正确处理依法裁判和案结事了的关系。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运用调解与判决等手段,动员和借助各种力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处理司法权的有限性和群众诉求多样性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实现公正司法与服务民生的统一;正确处理司法专业化和司法大众化的关系。坚决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司法大众化路子,实现法院审判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统一。

在六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一)在增强大局意识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法院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在服务大局上见实效。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县委的全局工作中去谋划、推进,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超前预测,主动服务,积极作为,依法平衡各方利益,切实有效地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

(二)在提高案件质效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审判工作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保障功能,在推进和谐司法上见实效。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案件审限上提速,在司法服务上提质,在审判质量上提效,以公正高效和更加和谐的纠纷解决方式服务和保障民生,推进和谐司法。

(三)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工作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见实效。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大力倡导和弘扬求真务实、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优良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在夯实基层基础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司法信息化建设,在创造和谐诉讼环境上见实效。基层基础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精力向法庭集中、力量向法庭加强、政策向法庭倾斜的思路,不断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着力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管理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法院网站建设,切实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为公正司法和方便群众诉讼创造更好的环境。

(五)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司法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的创新,在司法改革上见实效。强化管理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由审判委员会决策的司法业务管理机制,由党组会决策的司法人事管理机制,由院务会决策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健全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以纪检部门为主的廉政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协调配套,科学运行。

(六)在增强能动司法方面下功夫,更加注重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在切实满足群众诉求上见实效。能动司法是法院工作的时代要求。把“能动就是主动,能动就是推动,能动就是互动,能动就是联动”体现到具体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诉讼指导机制,确保当事人充分表达诉讼意愿;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及时便捷地解决基层群众的涉诉纠纷;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强化审执衔接,加强部门协作,依靠各方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