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风采】信陵法庭:审调对接多联动 多元化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3-03 点击数量: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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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人民法庭位于长江巴东北岸,管辖信陵镇、官渡口镇、东瀼口镇共51个行政村、7个居民社区,约9.5万人口。法庭现有工作人员8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一名,非审判业务工作人员三名)。配有科技法庭2个。2020年全年收案388件,审结379件,结案率为98.71%。结案中判决54件,调解213件、撤诉116件,调撤率为86.81%。

2020年4月,时任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柯东海到信陵法庭调研,对法庭诉调对接、涉诉矛盾化解给予肯定和指导;11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亲临法庭调研,对信陵法庭涉诉矛盾风险"一问一讲一函一书"机制和诉前、诉中、诉后全程调解和流程化管控先进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信陵法庭还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法庭联防联调工作经验先后在州、县矛盾风险化解"百日攻坚"调度会上做典型发言,《恩施日报》、《恩施晚报》对法庭联防联调工作情况也进行过宣传报道。.


审调对接多联动 多元化解促和谐


强化队伍管理,打造“学习型”人民法庭


信陵法庭始终把"苦练内功强素质,严格管理树形象"作为基本要求来抓,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月学习、月交流、月总结"制度,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全庭工作人员从政治理论、工作作风、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集中学习,分享学习心得,查摆自身问题,做到"学""思""用"结合,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以全面推进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打造"学习型"人民法庭、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强化便民服务,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


为提高办案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信陵法庭从立案、审理、送达等各个环节采取多种便民措施,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一是加强宣传。设置宣传栏,将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样式等进行张贴,同时,积极开展"一站式"建设工作,指导当事人进行线上诉讼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二是搞好指导。安排法官助理对当事人诉状进行审查,现场指导,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坚持巡回办案制度,让诉讼"零距离",让司法服务走进乡村农舍、田间地头,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四是落实司法救助,情系弱势群体,充分保障他们的诉讼权。今年以来,依法减、免、缓案件受理费5200余元,救助群体13人次。五是提高审判效率。坚持"快立案、快送达、快保全、快调解、快开庭、快结案"的"六快"原则,在最快的时间内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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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联防联调,打造“效能型”人民法庭


      转思想,引导诉前调解


信陵法庭积极转变过去被动收案、包打天下的思想观念,坚持杜绝"一判了之"情况,按照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联防联调要求,在立案受理前,建立"一问一讲一函一书"机制。"一问",即向当事人或属地乡镇综治中心询问,诉前是否进行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等,并收集相关调解资料。"一讲",即向当事人讲明诉前调解"节约时间成本、节约诉讼费用、减少对立情绪、缓和人际关系"四大好处,引导矛盾双方进行诉前先调。"一函",即法庭将适合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而未经乡镇、村(社区)等组织调解的案件,以《巴东县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函》的形式,先函请属地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同时附上"一书",即《调解指导意见书》及相关起诉资料,再由属地综治中心指派、委派、委托有关组织调解。通过这一措施,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没有彻底化解,最终演化为涉法涉诉信访,甚至形成积案、钉子案、骨头案"的现状。


    变角色,开展繁简分流


在收到案件后,将案件进行专业研判,把相邻关系、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案件事实基本清楚、适合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的案件,及时报告乡镇综治中心,提请乡镇指派、委派、委托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实现受理案件的繁简分流。对涉案双方情绪状态动态分析,对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预判,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职能优势,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和服务,有效防范化解了涉法涉诉矛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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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作为,主动全程调处


一是庭前调解突出一个"快"字。快对接,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听取双方意见。快研判,迅速发现双方矛盾的焦点和核心冲突。快调处,3天内形成调解方案,5天内组织现场调解,7天内司法确认。

二是庭上调解突出一个"明"字。明繁简,按矛盾激烈程度划分一般案件和重点案件。一般案件,做到简案快审,简案快调,简案快结。重点案件,积极从外围寻找突破,集中专业力量,共同克难攻坚。明法理,对于复杂案件,讲求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在案情越辩越明的情况下,再做庭上调解,既释放了情绪,又明析了对错,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庭下调解突出一个"保"字。保执行,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败诉方有履行意向,引导胜诉方适当让步,及时履行判决,减少强制执行案件,防范矛盾再升级。保稳定,案件宣判时,给双方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案件宣判后,对案结事未了和案结心未解的案件,及时报告乡镇综治中心,联系村组,跟踪做好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综合研判分析,纳入重点关注或包保稳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