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茶店子法庭现场办案化解邻里纷争

发布时间:2015-06-30 点击数量:871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张永峰)巴东县茶店子镇南坪村周某和谭某是多年的相邻,平日里两家人的关系也不错,不料,半年前,两家人因为周某家门前的一条道路发生了争执,谭某一气之下用石头阻住了周家出行的道路。2015 625日,巴东县茶店子法庭法官在镇司法所所长的配合下现场调解了这起阻碍道路通行的纠纷。

2006年,周某为了出行方便,需要占用谭某家的田地修一条道路以供出行。当时在村委会的主持下两家达成了协议,周某家占用谭某家耕地0.35亩修出行道路,耕地占用费1600元,在协议签订当天由周家补偿谭家耕地占用费600元,剩余的1000元耕地占用费在以后如果有第三家修路接路时候由第三家予以补偿给周某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的道路纷纷进行扩修硬化,以便车辆通行。周某、谭某两家所在的南坪村也对本村的乡村道路进行了硬化。根据村里的规划,村里修建道路的路线进行了变化,结果导致没有人在周家原有的道路上继续接路。谭家觉得既然没有人继续接路,那么当初签订的协议上剩余的1000元耕地占用费周家就应该补偿给谭家,两家因此发生矛盾争吵,一气之下,谭家就用石头把周家出行的道路堵了起来。经过村委会多次调解均不能化解该纠纷。

茶店子法庭了解到此纠纷后,觉得该纠纷并不宜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处理,遂于2015625日联合茶店子镇司法所长深入到南坪村给两家进行现场调解。在南平村村委会,开始进行调解时,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没有说几句话,就争吵起来,法官制止了两家的争吵,耐心细致的给两家讲法律、法规,讲政策,针对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两家之间相邻关系的特殊性,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远亲不如近邻等观念,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通过近4个小事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周家补偿给谭家500元耕地占用费,道路宽度维持现状,双方以后不再为此扯皮,谭家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周家的道路通行。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法官趁势组织两家现场丈量确定了争议的道路宽度,并现场要求谭家将石头搬走,被阻半年多的道路最终得以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