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法庭联手 化解执行难案

发布时间:2013-10-14 点击数量:294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毛兴甫 张 哲927日,当事人周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在水布垭法庭和野三关法庭联合执行过程中被依法强制拘留。

向某与周某系邻居,20113月向某之父与周某签订林地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地的具体地址、四界范围和转让价款居委会亦签字同意转让,后向某之父在开挖房屋修建场地时,双方又约定向某需出资一并将周某所有的一块相邻场地开挖,开挖中若出现水源则由双方共有。20115月向某之父在开挖地基的过程中在位于周某房屋地基靠北边缘处挖出一岩洞,洞内有泉水流出,当年6月周某在该岩洞处修建一封闭式水池用于自家用水,导致向某无法从该处取水,双方因协商无果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认定向某与周某对该处水源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并限周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将水池墙体拆除,以便向某能正常取水。法律文书生效后,周某拒不拆除墙面,抗拒执行。

由于本案矛盾较大,加之执行地点地理位置偏僻,仅靠水布垭法庭执行力量无法保障本案执行。考虑到执行困难和当事人的迫切心情,水布垭法庭遂与野三关法庭采取联合执行的方式,对抗拒执行的周某采取强制措施。

水布垭法庭和野三关法庭因案多人少,许多执行案件难度巨大,针对这一情况两个兄弟法庭相互借力、相互换位,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充分协作,群策群力对各种疑难案件联手出击,屡获胜效,同时也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