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天上掉的馅饼,还是人造的陷阱

发布时间:2023-11-14 点击数量:75


“我只是想赚点钱”“我只是想干个兼职”“我以为和我没关系”……

“没想到会犯罪”

关于“帮信罪”你知道多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靠前的罪名。

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帮信罪的一些真实案例。


大家都是局中人

2021年10月,被告人徐某某通过微信、QQ群聊开始接触“地推”,并添加了QQ昵称为“别烦我”、“纵痞”、“小幸运”等上线。徐某某从上线获得用于诈骗的微信群聊二维码,再到指定的省市下属乡镇进行推广,以扫二维码免费送布娃娃为噱头,诱导路人扫二维码将微信好友拉入群聊,拉到指定人数即可获取相应的报酬,以此为上游诈骗犯罪吸粉引流。

徐某某先后到四川省、湖北省等地进行“地推”,致使多名被害人加入微信群聊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被骗金额至少62万余元。

巴东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徐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只为与你来相见

2022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谢某某在某直播APP观看律师直播讲解“跑分”行为,在明知“跑分”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决定通过跑分方式获利。谢某某下载了“飞机”软件与跑分团伙取得联系。

2022年11月17日,谢某某从上海市出发前往福建省建瓯市与对方见面,并将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交给对方使用。

2022年11月18日,对方使用上述银行卡共计转入资金人民币130余万元并随即转出。过程中,谢某某多次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谢某某获利2800元。

巴东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谢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在低成本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千万不要因一时大意或贪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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