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 | 峡江潮涌写新篇
——巴东县人民法院护航“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建设

发布时间:2025-08-14 点击数量: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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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法院联合长航公安局常态化开展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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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共同发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站在巴东县信陵镇亲水广场凭栏远眺,“长江入鄂第一哨”巫峡口烟波浩渺,两岸青山如黛。

峡江潮涌。巴东县人民法院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下,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书写了护航“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建设新篇章。

创新修复机制

让司法判决落地生根

在巴东县清太坪镇竹园坪村,一株树龄400余年的二级古银杏树格外醒目。这原本是被村民破坏失去原貌的一棵枯木,如今又开枝散叶,重现生机。

“被告人谭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导致古银杏的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部分丧失,其行为破坏了生态系统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9月,巴东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3+4”模式,组建7人合议庭,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

该案的审理,是巴东县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一个缩影。

2022年9月,谭某某认为古银杏部分树枝对其房屋、屋旁电线等构成安全隐患,遂雇请工人锯掉古树全部树枝、截断树冠。因过度修剪,致使古树无枝叶,无法进行光合作用,影响小气候环境。后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对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责令其赔偿生态修复费。

司法不能止于判决,更要推动生态修复。“我们建立‘一案一修复’机制,例如,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需购买鱼苗增殖放流,非法砍伐林木者须参与补植复绿。”该院刑庭庭长向红介绍,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制定个性化修复方案,确保每一份判决的修复要求落实到位。

为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巴东县人民法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由专门审判团队统一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确保法律适用精准、裁判尺度统一。2021年以来,该院共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案件26件,判处刑罚33人,判令生态修复赔偿金超20万元。

共护一江清水

跨区域协作凝聚合力

巴东地处鄂西,与重庆巫山、宜昌兴山等地接壤,共同构成了长江生态屏障的关键一环。生态保护工作,绝非一城一地之事,需打破行政壁垒,探索流域治理方案,达到“司法有区划、环保无边界”的效果。

近年来,巴东县人民法院与秭归、兴山等地法院签订《“一江一河”区域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建立跨域立案等机制,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司法合力。同时,与神农架林区等地8家法院签署《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跨域协作框架协议》,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防线。

“单打独斗难以应对复杂的生态问题,除了强化区域协同,还要加强部门联动。”巴东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法官罗桂香表示,法院联合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林长、河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生态修复共治、执法司法衔接。

“以前电鱼的多,现在根本看不到。”官渡口镇楠木园村村民向某华感慨。通过落实最严司法保护制度,竖起法治“高压线”,全县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今年4月,巴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为辖区千年银杏树发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守护长江“绿脉”,这是部门联动保护生态的又一有力举措。

2021年以来,该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活动4次,累计补种树木3000余株,放流鱼苗25万余尾,有效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

延伸服务职能

以法治力量助推绿色发展

“县政府将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收到司法建议后,巴东县人民政府在回函中表示。

2023年,巴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处罚案时,发现相关部门对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分工存在分歧,遂立即向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县政府督促各乡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切实落实职责。

收到司法建议后,县政府积极回应,制定《巴东县农村宅基地及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工作责任、审批流程等进一步明确。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这是该院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发挥行政审判外溢效应,助推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

为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巴东县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环保课堂进校园等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组织庭审观摩、以案释法。2021年以来,该院开展巡江活动4次、开展环保专题普法宣传16场,通过文化浸润,让生态法治成为全民信仰。

紧扣中心大局

司法护航“两山”实践

2022年9月1日,中共巴东县委十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的实施意见》。巴东县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出台护航“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建设的具体举措,从服务绿色产业、保障生态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精准发力。

“生态司法不仅要‘治病’,更要‘防病’。”罗桂香介绍,该院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法律风险提示机制,提前介入重大项目环保评估,从源头加强预防。

绿水青山间,法治是最动人的底色。巴东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防线,探索出“审判+修复+治理”的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模式等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媒体推介。

“向前延伸宣传预防职能,向后延伸救济修复职能,凸显了‘预防为主,注重修复’的理念。”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巴东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的巡江活动现场,州人大代表余献宝如此评价。

“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巴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继建就长江及支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时表示,巴东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引导绿色发展,为全县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坚实保障。

站在新的起点,巴东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努力让法治成为峡江两岸最硬核的生态产品,为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先行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