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无人问津怨大厨 “赖老板”拒付工资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13 点击数量:441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周韩712日,巴东县一农家乐老板唐某因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被法院司法拘留。

2015年,唐某在巴东县某集镇上开了一家农家乐,聘请当地厨艺精湛的李某当“大师傅”,并约定月工资标准为4000元。2个月后,唐某因经营不善被迫关门歇业,但未能按约定支付李某工资。经多次催讨,唐某为其出具欠条一份并约定年底付清。逾期后,唐某仍未付款,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巴东法院缺席审理后,依法判决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李某劳务工资8100元。唐某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上诉,也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找唐某执行,均因遇不到“本人”无功而返。712日,执行干警得到唐某回家的消息后迅速行动,成功将唐某控制并其带至沿渡河法庭。唐某认为农家乐没有开起来,是大厨的问题,钱可以付,但是李某应该对其经营失败承担相应的责任。执行干警对其进行普法宣讲,又对其进行情理上的疏通,其胞妹也愿意借钱给他,但唐某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这样借钱支付李某的工资很没有面子。经执行干警一再做思想工作无果后,法院决定将其依法拘留。

在将其带上警车送拘留所执拘留的那一刻,唐某恳请执行工作人员再给其妹妹打电话,当电话接通后唐某还是不开口借钱,只是说被法院拘留了。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后,唐某才放下老板的架子向其妹妹借钱,将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