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2010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0-03-22 点击数量:967

2010年,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对敌斗争形势日趋复杂,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的严峻形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创新管理为手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群众需要和满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和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共创平安和谐巴东,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源头维稳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高度关注各类群体利益诉求,认真落实好党和国家有关利民、惠民政策,强化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思想观念,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确保全县社会持续稳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认真做好源头维稳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预防决策失误引发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决防止因政策、法律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突出维稳工作重点,深入推进管理创新

l、以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格局为重点,积极创新维稳联动管理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的管理创新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加大对维稳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维稳队伍建设,确保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2、以加强服务和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和规范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坚持“以房管人”,规范城镇出租房屋管理秩序。以村 (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认真执行民族政策,积极处理好少数民族地区流动人员特别是涉疆、涉藏人员的稳定问题。

3、以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为重点,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潜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的作用,坚决打击以黑恶势力为重点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坚持以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广泛教育群众,积极开展遵纪守法,争做守法公民活动。全面加强应对少数重点人工作。充分发挥重点人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的作用,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的原则,按照“一人一策”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教育转化和管控工作机制。

4、以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为重点,积极维护网上稳定。公安、宣传、通讯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在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和互联网三合一运行模式下的网络媒体维稳管理模式,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严密网上监控措施,提高发现和控制网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防止网络炒作引发社会骚乱和群体性事件。

5、以社团组织管理工作为重点,主动防范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防范处置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鄂渗透破坏活动协作方案>(暂行)的通知》精神,开展境外在我县非政府组织调查摸底工作。探索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服务管理办法。对有敌对势力背景、有现实渗透破坏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逐一建档管理。坚决防止和打击敌对势力利用社团组织,插手维权,制造矛盾,破坏社会政治稳定的活动。

三、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妥善处置群体事件

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敌情的新变化、新特点,努力做到预知预防、先发制敌。多渠道获取深层次涉稳情报信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

完善维稳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完善群众信息队伍与专门情报信息部门和现代通讯技术相结合的维稳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农村治安中心户,城镇治安联络员,机关单位综治联络员为载体的维稳信息员队伍作用,不断建立健全维稳信息网络。严格执行维稳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维稳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积极开展反恐防暴处突演练,认真做好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敏感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工作

高度重视敏感节点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重点加强l至3月、5至6月、9至1 0月份三个阶段的维稳工作,确保我县在“两会”期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以及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持续稳定。

五、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加强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要求,认真执行省[2009]12号、59号文件和州办文[2009]1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等基层维稳办事机构建设,调整充实整合综治维稳领导和工作力量。确保维稳工作经费,积极落实维稳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等办公装备。加强维稳队伍培训,不断提高维稳工作水平。确保有人办事、能够办好事,使之真正发挥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参谋助手作用。规范维稳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维稳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等制度。

六、加强领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维稳工作政绩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列为对主要领导干部提拔使用推荐的重要指标。对不重视维稳工作造成影响的不予提拔。要坚持大员上阵,积极妥善处置群体性问题。在群众性事件处置工作中,党政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坚持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县、乡镇书记大接访和“四访促和谐”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应较多、影响面大的民生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按照中办文[2010]46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升维稳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