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娃娃”横穿马路引发侵权诉讼

发布时间:2018-01-24 点击数量:588

一只“吉娃娃”跑上公路被出租车碾伤,受到惊吓后将主人咬伤,狗主人心痛不已,一怒之下将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统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8万元。究竟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经济损失该如何认定?近日,巴东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侵权纠纷。

【案情】

2016526日,王某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联宠医院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吉娃娃”宠物狗。2017520日,单某驾驶东顺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鄂QT****,沿巴东县信陵镇巴山路往北京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行至巴山路75号门前时,王某散放在人行道上的“吉娃娃”宠物狗突然横穿马路,被单某驾驶的出租车碾压致伤。宠物狗受伤后,王某前去抱宠物狗时,因宠物狗受到惊吓而将其左手中指咬伤。事发后,王某将宠物狗送至巴东圣宠宠物店抢救治疗,花医疗费513元。次日,王某将宠物狗送到宜昌高新区德众联合宠物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花医疗费19802元。王某手指被咬伤后,到巴东县信陵镇卫生院注射狂犬疫苗,花医疗费1023元,医嘱全休2周。2017626日,王某到巴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狂犬病抗体水平检测,花检测费64元。巴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证明,证实单某将王某的宠物狗碾压,造成宠物狗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17522日,单某支付王某宠物狗治疗费3000元。

另查明,鄂QT****号出租车的所有人为东顺出租公司,单某与东顺出租公司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单某每月上交给东顺出租公司承包经营费6000元。东顺出租车公司在财保恩施公司为鄂QT****号出租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期限自2017126日至2018125日,交强险死亡残伤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为1500000元。单某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评析】

出租车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QT****号出租车系东顺出租车公司所有,单某系该车辆的驾驶员,东顺出租车公司虽与单某签订了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但系双方内部的管理合同,对外没有约束力。故东顺出租车公司应对鄂QT****号出租车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宠物狗的价值如何确定。王某所饲养的“吉娃娃”宠物狗属其财产,但宠物狗不同于一般性财产,是具有生命、感情的动物,在宠物狗受伤后对其进行治疗是一般人均应做的常见行为,符合一般性惯例,由此所产生的正当的直接损失应该得到赔偿,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王某的宠物狗被单某驾驶的车辆碾压致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等直接损失理应得到赔偿。

狗主人的损失是否该赔。对于王某被宠物狗咬伤所造成的损失,因为宠物狗是有感情的动物,特别是与饲养主人有深厚的感情,若非受到外界惊吓等刺激是不会攻击咬伤其主人的。本案中,王某的宠物狗正是因为被单某驾驶的车辆碾压致伤,受到严重惊吓后,王某在救助时被宠物狗咬伤,因此,王某被宠物狗咬伤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治疗的合理费用理应予以赔偿。

车撞狗的责任划分。王某在饲养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将宠物狗散放在公路上导致宠物狗被碾压致伤,王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单某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避让措施将王某的宠物狗碾伤,应承担次要责任。单某承担的责任由东顺出租车公司承担。根据本案的实际,以王某承担60%,东顺出租车公司承担40%的民事责任为宜。东顺出租车公司为鄂QT****号出租车在财保恩施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且在保险期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的宠物狗损失应由财保恩施公司在交强险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王某、东顺出租车公司按过错比例分担,东顺出租车公司所承担的部分在商业保险中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王某被宠物狗咬伤所造成的经济失不是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应按间接损失由被告东顺出租车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损失如何认定。王某的宠物狗受伤治疗的医疗费20315元交通费400 元,共计20715 元,由财保恩施公司在交强险财产限额范围内赔偿2000 元,不足部分即18715 元由王某、东顺出租车公司按过错比例分担,其中王某承担60%的责任即11229 元,东顺出租车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7486 元。东顺出租车公司所承担的7486元由财保恩施公司在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王某被宠物狗咬伤所花医疗费1087 元、误工费1482 元,共计2569元的间接损失,由东顺出租车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1027.6元,王某承担60%的责任即1541.4 元。

【判决】

巴东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所有的宠物狗被碾压致伤所产生的医疗费20315元、交通费400元,共计20715元,由财保恩施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2000元,在商业第三责任险限额范围内赔偿7486元,其余部分由王某自理;王某被宠物狗咬伤所产生的医疗费1087元、误工费1482元,共计2569元,由东顺出租车公司赔偿1027.6元,其余部分由王某自理;王某在获得财保恩施公司的赔偿后返还单某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