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点击数量:20

湖 北 省 巴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辛翠与被执行人张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周辛翠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俊,男,1982年9月9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北省巴东县清太坪镇杉树湾村6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42282319820909****。

执行案号:(2024)鄂2823执1363号

执行标的:经济损失60000元、案件受理费975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张俊的财产线索及行踪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将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奖励给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2、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有效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人及举报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8-4335995   

联系人:周法官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