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律拒不执行 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发布时间:2010-04-09 点击数量:649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支差)4月8,被执行人王某(化名)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支付田某(化名)2000元货款,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

   20098月,王某因欠田某购货款经巴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王某在20091230日前给付田某货款2000元。约定的期限到期后,王某并没有按照调解协议上约定的时间主动履行,于是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进行谈话,希望促使其主动履行,但王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而且还藐视法律,对法官进行威胁。

201048,执行法官再次赶到王某家中,对王某做了长达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但是王某仍然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要求其到法院的接受询问的时候,王某不仅不配合,而且还威胁法官说“要去我们一家人都去。”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后经批评教育,王某通知家人代为交纳了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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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谭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