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 | 记忆中的第一份长篇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4-03-26 点击数量: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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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到法院工作已经三十余年了。

三十多年来,我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处理过大大小小的各种纠纷,见证过法院的无数个第一,也曾创造过无数的法院第一,但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那第一份长达三十五页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民事判决书。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民风淳朴,交通落后,通讯极不发达。那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年代,也是一个非常纯真的年代。那是一个治安全靠狗、交通全靠走、通讯全靠吼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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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青涩无比的年轻小伙。那时工作的法庭,也还是一个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法庭,无车、无电脑。几间石混结构的简易平房,几张油漆斑驳的办公桌,拼拼凑凑就是我们的办公场所和审判庭。

那时候,控辩式审判模式还未形成,纠问式审判是那时的工作常态。当事人一张嘴,法官跑断腿,是那时法院工作的真实写照。为了办好每一个案件,法庭干警往往要徒步跋涉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山路,问询十几、几十个证人,才能还原事实真相,也才能有理有据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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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魏某和某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是一件非常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王某和魏某属同村同组村民,均在该村民小组承包有农村土地。但由于王某承包土地后长期外出打工,某村委会在二轮承包土地时未征询王某任何意见,即以王某擅自抛荒弃耕为由,将其承包的某一块土地由村委会收回后,又发包给了与王某该块土地相邻的另一农户魏某。

王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后,发现自家承包的土地被他人侵占,当即怒火万丈。其与魏某及村委会多次交涉,也未能要回自家承包的土地。于是,王某扬言要杀掉魏某和给魏某发包该块土地的村干部。后经当地乡镇干部从中调解仍无结果,王某遂一纸诉状将魏某和某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某村委会与魏某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将某村委会发包给魏某的该块土地返还给王某。

由于双方矛盾尖锐,我和老法官王绪金商量后,决定到纠纷现场去调查处理。随后,我和老王便从沿渡河法庭徒步赶往距离法庭约三十五里的纠纷现场,询问了左邻右舍十几名证人,又到争议地块用皮尺和竹杆亲自丈量和确定地界,取得了第一手证据。

回法庭后,通过开庭,出示了调查取得的大量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辩论,完成了庭审。当天晚上,我便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和法庭调查取得的详实证据,精心制作了我从事审判工作后第一份长达三十五页方格纸的有理有据的民事判决书。次日一早,便派人到县法院送交领导审阅后打印成正式文本,回来后就及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

由于该判决书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均予以了相应回应,对每一份证据都作了比较详细的分析论证,对相关法律问题都作出了合理的解答,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都非常满意,表示服从判决。一场剑拔弩张的民事纠纷,犹如春风化雨迎刃而解。

这就是用双脚走出的效率,用竹杆量出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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