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店子法庭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

发布时间:2024-01-25 点击数量:82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

司法保护屏障



茶店子法庭



近年来,茶店子法庭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倾力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筑牢司法保护屏障,被巴东县妇女联合会、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为“巴东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集体”。




司法保护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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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店子法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

1989年2月22日,原告向某芝与被告龙某林结为夫妻,婚后原告向某芝到被告龙某林处落户生活,并作为龙某林的共有人在龙某林户籍所在地承包土地、山林。

后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向某芝向茶店子法庭申请分割龙某林为农户代表的土地、山林。法庭认为向某芝与龙某林享有平等的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并依法判决其获得相应的土地山林,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立足审判职能,用司法手段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平等的土地、山地承包经营权,是保障农村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茶店子法庭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离婚、继承、赡养、抚养等纠纷上,依法贯彻落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等制度,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图片图源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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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协作有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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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妇联部门配合、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 的社会化维权机制和“法庭+”工作模式,形成 “多方联动网”,激发共同保护效能。

主动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进行资源整合,构建“1+N”解纷机制,为妇女儿童社会化维权提供多维度保障。2023年6月9日,茶店子法庭联合镇人大代表及镇妇联、村委会相关人员,通过“圆桌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一起离婚纠纷,让未成年小孩生有所养、学有所教。近年来,茶店子法庭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案件过程中,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审判全过程,协同妇联等组织,通过“圆桌审判”方式,打造柔性化家事审判环境,传递“和谐”理念,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让“小圆桌”促就“大和谐”,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建立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在家事案件审结后,积极开展家事案件诉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工作,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未成年子女的学习教育情况,避免次生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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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有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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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店子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终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法与情、法与理中寻求维护妇女儿童的最佳契合点,让司法温情成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纽带。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让农村弱势妇女及时感受到司法力量和司法温情。年过八旬的黄某秀于2018年11月22日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其五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茶店子法庭于2019年2月1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其五个子女各自履行赡养义务。判决生效后,黄某秀子女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交纳赡养费。法庭考虑黄某秀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让老年人及时拿到赡养费,法庭工作人员主动服务,坚持将赡养费送交到老年人黄某秀手中,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充分体现司法温度,尽力挽救离婚家庭,修复家庭关系。在涉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注重儿童权益保护,引入亲子教育、法治教育、家庭伦理教育,关注儿童成长环境和身心健康。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经常性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手册。法庭庭长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依法保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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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离不开法治护航。茶店子法庭将切实增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准确把握特殊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维权需求,着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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