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刘汉玉)日前,朱某将30500元执行款交到官渡口法庭,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得以圆满解决。
朱与向某达成口头协议,朱某将其所有的房屋第五层出售给向某。2013年3月20日,向某向朱某支付定金3万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后朱某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双方就定金返还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向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庭审中,审判员反复讲解法律法规,促使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协议,由朱某返还向某购房定金3万元并支付利息500元,朱某当庭将定金及利息交到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