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0 点击数量:1297

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

 

 

一、巴东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巴东县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巴东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巴东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及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院负责受理、审理本县辖区内的民商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

 

(二)巴东县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现内设17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法警大队、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江南执行大队、信陵人民法庭、官渡口人民法庭、茶店子人民法庭、野三关人民法庭、沿渡河人民法庭、清太坪人民法庭、水布垭人民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288.24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加13.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8.24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4.06%;其他收入400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00%; 其他收入2021年增长幅度大的原因是因为以往年度实拨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中,2020年预算中其他收入为0,2021年上级部门要求将实拨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我院结合往年情况,预计本年其他收入(主要为地方财政支援)为400万元。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288.24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加了13.82%,其中:公共安全2763.24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3.99%;社会保障和就业125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5.66%;结转下年400万元,结转金额过大的原因是因为年初预算未将其他收入做支出,我院将在2021年预算调整时将其他收入做支出列支,2020年无结转下年。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与2020年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自2021年起,将其他收入纳入了年初收入预算中。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888.2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减少了4.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8.24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4.06%。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88.2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减少了4.06%,其中:公共安全2763.24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3.99%;社会保障和就业125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5.66%。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我院在职在编干警人数由上年的99人减至96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2021年我院公务用车更新数量为一辆,较上年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888.2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减少了4.06%,减少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2295.24万元,比2020年减少1.52%,其中:人员经费2040.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4.74万元。

2、项目支出593万元,比2020年减少12.77%。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95.24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减少了1.52%,其中:

1、人员经费2040.50万元,其中:(1)基本工资394.37万元;(2)津补贴457.96万元;(3)奖金649.63万元;(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万元;(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7万元;(6)基本养老保险125万元;(7)住房公积金169万元;(8)离退休费145万元;(9)对遗属的生活补助1.87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减少1.91%,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因工作调动,我院在职在编干警人数由2020年的99人减少至2021年的96人。

2、日常公用经费254.74万元,其中:(1)办公费21万元;(2)水费3万元;(3)电费19万元;(4)公务接待费10万元;(5)物业管理费5万元;(6)工会经费10万元;(7)福利费25万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27.79万元;(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10)其他资本性支出1.16万元;(11)设备购置38.3万元;(12)其他交通费用76.64万元;(13)维修(护)费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加了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日常公用经费中未列支维修(护)费,2021年列支维修(护)费10万元。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8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了21.85%,其中:

1)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6.67%;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2.8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2.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8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5%;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54.55%。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院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都有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2020年我院更新两辆公务用车,2021年只更新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54.7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加了1.75%。其中:(1)办公费21万元;(2)水费3万元;(3)电费19万元;(4)公务接待费10万元;(5)物业管理费5万元;(6)工会经费10万元;(7)福利费25万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27.79万元;(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10)其他资本性支出1.16万元;(11)设备购置38.3万元;(12)其他交通费用76.64万元;(13)维修(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院日常公用经费中未列支维修(护)费,2021年列支维修(护)费10万元。我院将在2021年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6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80万元。 按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18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6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46万元。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我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等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万元,。项目长期目标:以服务法院日常业务开展为中心,提高公正司法率,结案率达到93%,执结率达85%、调解率达75%,文书上网率达100%,当事人息诉服判率达90%。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9个,其中: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办案工作部署,依法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案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9个,其中: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3个。

 

(十)其他事项

我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巴东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巴东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