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

发布时间:2013-03-26 点击数量:1123

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3巴东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胡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24件,结案4203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5.01%

一、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聚精会神抓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53件,审结240件,期限内结案率为94.86%依法严惩“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量刑规范化制度,统一量刑尺度,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47件,审结2583件,期限内结案率为94.03%高度重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三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有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和谐;注重保险、买卖、借款合同等商事案件的审理,维护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59件,审结54件,期限内结案率为91.53%。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健全当事人诉权保护、非诉案件审查等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全年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8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统筹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案件协调处理率达到61.11%。四是努力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65件,执结1326件,期限内结案率为97.14%结案标的4812.09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2.50%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反规避执行”等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强化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效果,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二)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一是倾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紧扣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参与经济开发区建设、黄土坡整体避让搬迁、宜巴高速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优先、公正、高效审理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案件,积极参与和协助党委政府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减少和消除影响工程建设的不和谐因素,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县人民法院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巴东一中避让搬迁工作先进单位”。二是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村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社会稳定。扎实开展“三万”、“结穷亲”活动和整村扶贫工作,倾力为联系点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三是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扎实推进非诉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消化在基层。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建立审判信息分析、研判、预警工作机制,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关司法建议,以司法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助、社区矫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县委的各项工作决策,及时向县委汇报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坚持把法院工作始终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实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密切与新闻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455件,一审陪审率达到15.08%

二、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始终不渝抓服务,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一)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便民窗口”建设,完善接待、咨询、立案、导诉等“一站式”服务,认真落实诉讼风险告知、诉讼常识指导和法律释明等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巡回立案、就地开庭、上门兑付执行款、发放便民联系卡、以案讲法、办法制讲座等活动,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和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官渡口法庭到残疾当事人家中开庭的事迹被《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以“堂屋里的庭审”为题进行广泛报道,深受好评。

(二)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年为278名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6.32万元,占应收诉讼费总额的12.1%;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指定辩护人(代理人)37人次;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无经济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43.3万元

(三)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全面实行公开接访、法官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制度。全年接处群众来访10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70件次。始终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采取领导包案等措施,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积案17件,办理上级机关交(督)办案件18件次。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化解工作,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将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和萌芽状态。

三、坚持公正廉洁不动摇,坚定不移抓队伍,司法形象进一步树立

以“内部有好氛围、外部有好形象”为目标,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福利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专题部署、统筹安排,切实将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做到知行统一。切实加强党外干部培养,做到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先后组织40余名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了法官的政治素质、审判理念和业务技能。以“示范庭”为载体,积极推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高桥坠婴案”在CCTV-12台“庭审现场”栏目播出后,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成立“青年法官读书会”,深入开展读书活动,让年轻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勤学习、敢担当、有能力的青年法官。全院有7名干警被确定为州、县“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培养对象。

(三)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促使干警保持思想警醒。严格贯彻执行 “五个严禁”、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等规定,认真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规范文明执法”专项教育整训和“治庸问责”等活动,对干警的工作纪律和作风开展不定期检查,做到警钟长鸣。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将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思想教育常抓不懈,精神培养“细水长流”,积极营造法院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结合“诗词楹联进机关”活动,建立文化长廊和荣誉室,对干警进行“追求公平、崇尚法律”的文化熏陶。通过开设“道德讲堂”、举办专题演讲比赛和创建“文明庭室、文明家庭”等形式,着力提升干警的道德素养和创先争优氛围。充分利用巴东法院网、法院官方微博等载体,打造法院文化宣传平台。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精益求精抓管理,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司法管理,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

(一)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充实审判管理工作力量。修订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审判管理制度,实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了办案流程信息化、案件评查常态化、司法统计精准化。实行案件流程网络化管理,全程动态监控办案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提高了审判效率。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三评查”活动,减少和杜绝了瑕疵案件。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当年审结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解率达到87.69%,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9.4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8.15%,上诉案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23%,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位居全州第一。

(二)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积极开展案件庭审微博直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媒体意识和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以法院(法庭)官方微博为主阵地开展网络问政,及时发布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典型经验和大要案审判情况,主动引导舆论。建立新时期公共关系应对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的舆论环境,

(三)完善法庭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充分发挥法庭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五个人民法庭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31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84.20%,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142件,案件调撤率达到92.60%。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体现亲民、便民主题。所辖基层法庭均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完成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安装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呈现出“整体提升、亮点突出、科学发展”的良好局面。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最为关键的是,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坚强领导和有力监督;最为重要的是,有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乡镇、各部门的长期关心和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法官断档现象严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解决,综合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信访积案难以化解,新的信访案件时有产生,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司法基本保障”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在为民司法中追求公平正义,在锻造队伍中推进审判事业,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司法职能,努力为巴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013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育品牌法官、办品牌案件、创品牌法院”的整体工作要求,坚持以“法平如水,判重如山”文明单位创建品牌为统领,把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着力打造能动司法品牌;通过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升工作质效,着力打造公正司法品牌;坚持抓好为民服务,把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着力打造便民司法品牌;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文化培育精神、以文化塑造形象,着力打造廉洁司法品牌。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队伍建设“第一根本”,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教育和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任务,明确职责目标,主动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确保法院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从小事着眼,从细节抓起,切实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经常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激发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司法为民使命感。

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服务发展大局

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依法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作为。通过开展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化解涉诉矛盾来实现案结事了。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追求,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保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进司法公信建设。超前思维,科学谋划,高效率、快节奏、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打造工作亮点和品牌特色。

三、狠抓保障民生“第一追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走群众路线,用群众认可的形式、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公正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努力提高诉讼服务工作水平,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让当事人明白诉讼流程,了解举证义务和诉讼风险。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举措,努力减少“执行难”现象。继续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制度,积极打造阳光司法。

四、狠抓管理创新“第一动力”,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注重司法方法创新,进一步开拓眼界、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努力形成富有特色和影响的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谋求审判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量化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全面激活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深入推进审判精细化管理,抓住关键节点,理顺和优化管理流程,对案件实行全程监管。充分发挥科技管理效用,注重指标数据分析,实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均衡提升。

五、狠抓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切实促进社会和谐

努力构建法院积极参与涉诉矛盾化解体系,以最大的力度、最快的速度依法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处理民生领域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时刻关注最突出最迫切的民生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巡回审判、法制宣传、司法建议等举措,发挥保障、引导、促进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初信初访工作机制,防止涉诉信访案件“前清后积”现象发生。

六、狠抓接受监督“第一关键”,确保司法公正公开

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根据审议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意见建议对法院工作的促进作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将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效的措施,继往开来,扎实工作,为巴东的政治更加稳定、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巴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说明

①“三个至上”是指: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政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

②“三养”案件是指抚养、扶养、费赡案件。

③反规避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及其他协助单位对规避执行行为进行反击、压制和处罚的各项体制机制和措施手段的总和。。

④最高人民法院为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提出的“四个必须”是指: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五项制度”是指: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建立评估预防制度,建立涉诉信访通报制度,建立约期接谈制度,建立多元化解制度,建立信访案件终结制度。

⑤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是指:一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是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是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是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是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⑥“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是指: 凡政法干警在执法活动中违反规定不作为,或存在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插手经济纠纷、越权办案等严重乱作为,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请吃、娱乐、财物的,一律依法依纪处理,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依法依纪查处;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体罚虐待涉案人员、被监管人员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凡群众反映涉黑涉恶势力猖獗,查处不力,经查证属实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停职再查处,为涉黑涉恶势力提供保护的,一律予以辞退或开除;凡违反规定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或为各种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上述行为有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当事政法干警刑事责任。

⑦“三评查”是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

⑧裁判文书上网:是指法院审结的,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裁判文书原则上均上网发布。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⑨由最高人民法院设计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包括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三个方面,颜色为赭红色,体现“亲民、便民”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