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官乐当“和事佬”

发布时间:2014-01-07 点击数量:576

巴东法院网讯(通讯员 邓正灿 李辉)日前,巴东县官渡口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妥善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125月至11月,谭某先后在胡某处购买石料531143.93吨,总货款为27447元。谭某仅向胡某给付了3000元货款,下欠24447元货款一直没有给付,胡某追讨未果,将谭某告上了法庭。

官渡口法庭立案后,立即通知谭某到庭应诉,并在应诉过程中与谭某沟通交流,谭某认可没有给付货款,但称没有给付的原因是因为双方没有对账,并表示愿意与胡某协商处理。法官当即给胡某打电话,双方同意对账。对账结束后,在法庭的主持下谭某与胡某达成了一致协议,案件得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