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尸骨未寒家庭纷争频起 法官倾情执行抚平心灵创伤
巴东法院网讯 (通讯员 谭支差)“喂,你好,是茶店子法庭吧?感谢你们不远千里追回了属于我的执行款,谢谢你们了,祝你们节日快乐!”五一节前夕,从法庭领回巨额执行款不久的向某给法庭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家遭横祸,翁媳因钱生隙
向某与刘某某本是一对和睦的夫妻,丈夫刘某某在外打工挣钱,妻子在家料理家务。但是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7月12日,刘某某在矿难事故中不幸身亡。刘某某的父亲刘某以无法联系向某为由,于2008年7月15日与煤矿方达成死亡补偿协议,协议约定由煤矿一次性各项费用25.5万元,刘某当场领取了所有的补偿款。尔后,翁媳之间因分割死亡赔偿金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并判决由刘某返还向某补偿款52338元;返还向某之子补偿款83473.5元。一审判决生效后,向某不服判决,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审判决。
匿款外逃,执行陷入僵局
判决书生效以后,刘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而且逃避执行。于是申请人向某、刘兵向巴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及时执行本案,巴东法院的执行人员邀请茶店子司法所干部、被执行人刘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与被执行人刘某电话联系,给其做工作,但是刘某仍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查遍了巴东所有的银行,就是没有查明刘某的存款。经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在浙江省的住址后,执行人员立即赶往浙江省进行执行,但执行人员到达以后,被执行人刘某予以躲藏,致使无法执行。
往返千里,粮仓内提巨款
前不久,巴东法院再次组织人员前往浙江寻找被执行人刘某,并在其住处将刘某找到,经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刘某陈述其执行款放在家中的箱子里,待执行人员赶到家中的时候,根本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所说的箱子。在此种情况下,执行人员对刘某讲明了拒绝、逃避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再次对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严和执行人员的严谨的工作作风的感染下,刘某最终陈述其将钱放在女儿家中的事实。于是,执行人员迅速赶往刘某女儿家中,在一粮仓内提取了现金,并将执行款135811.50元送到申请人向某及其儿子的手中。
编辑:谭元贵